生态美学的产生及理论内涵论文(精选9篇)(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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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法自然”是道家美学的基本命题
道法自然是对天地万物的产生及演变趋势的深刻解释,是道家生态美学的基本命题,展现了道家生态美学的价值取向,即遵循自然规律,万物皆源自然。道家代表人物老子认为人和世间万物都是以自然为根基,皆是从自然界中演变而来,有着共同的生存基础,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宇宙的固有法则。从道家生态美学的观点来看,“道”即自然界的生存法则,人类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必须以“道”为核心,顺应“道”的选择。
(一)圣人无为则无败
道法自然的核心是追求无为而治,老子主张人们应当顺应自然趋势,不能强行改变自然规律,以“无为”的方式达到“有为”的目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圣人无为则无败,无执故无失”——《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庄子的道家理论与老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做,观于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从老庄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出,圣人是能够明白天地万物的原生之美,并且不执著于改变这种美则以此为基,反对以人力逆天力,主张遵循自然、天人合一。同时,道家思想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对矛盾体,双方的对立关系也是源于天之道,但这种对立關系中仍然存在着统一性。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人类必须对自然有所作为,但如何把握对立关系中的统一性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问题,人类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在作为之时不可违背天地规则,最终与自然建立起无为而无不为的关系。
(二)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无为”的思想是教导人们明确正确处理发展与自然地关系,此外“道法自然”的另一个重要含义是“不争”。老庄从生命源泉——水中得到启发,提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思想,并将这种思想推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水为万物提供生命的原动力,却不与万物相争,同样自然万物不与水相争,在人与自然的相处过程中,自然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的基础,人类必须明确自然地崇高地位,不与自然相争,自然也自会回馈人类。
二、“自由和谐”是道家美学的生命力元素
(一)自然是万物的本源
道家思想认为天地之大美来源于其自然性,原生之美是最高价值的美态,换句话说,自然是万物的本源,自然环境是宇宙赐给人类最高价值的美态,万物的生存、生长都以自然为载体,人类生命活动、生产活动的开展也是以自然为载体,大自然以其勃勃的生机为人类孕育了无限的宝藏。因此,尊重自然的原生之美、和谐之态,是人类在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和谐的自然生态系统。
(二)天人合一,和谐平衡
在先秦时期,老子就表达了“天人合一”的看法,“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天和地组成自然之态,自然之道是天地的原生法则,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属性。后来,庄子在老子的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天人合一”的内涵,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明确表达了天、地、人、合的思想理念。这一观点同样符合现代生态美学的推崇,人类必须改变主导者观念,将自己视作自然的组成体,以自然合为一体,发现自然的原生之美,而非人为创造所谓的自然之美。
三、道家美学对现代生态保护的启发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全球气候不断变暖,臭氧层空洞问题日益凸显,人们逐渐意识到发展所带来的恶劣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必须意识到正是由于人类日益膨胀的欲望才会导致自然环境不断恶化,过度的开发、污染物的随意排放不仅是在破坏自然环境,更是在破坏人类生存的根本。
道家生态美学观不是阻止人们进行发展,而是让人们明确自然是万物之源,人类在创造成就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审视自身行为,遵循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把握尺度,与自然和谐共处。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类行为不仅能创造服务人类的成果,也会带来环境恶化的恶果。“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导我们必须与自然融为一体,明确自身行为与自然环境的联动性,追求和谐、平衡的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