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论文范文 > 正文

浅析康德论有道德价值的行为(第10页)

本文共计20646个字,预计阅读时长69分钟。【 字体:

论文指导服务

毕业论文网专业团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

论文指导 毕业设计 答辩咨询
微信号已复制到剪贴板

  虽然承认感性世界,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关注点还是理性。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在于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为提供行为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

  而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又是源于什么呢?康德认为那就是“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起了自己的德性论伦理学。他将这种转变称为认识论上的“哥白尼革命”。意志也就是欲求能力。它的特点在于把概念当成一种目的,从而形成行为的动机。康德将意志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一般理性的意志,二是指不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以纯粹理性为规定根据或行为动机的意志,即善良意志。康德认为,只有这样的善良意志才是无条件的善,具有内在的无条件的价值。不管效果如何,出于善良意志行为都是道德的。

  二、 道德律

  上文提到康德认为意志是由两个层次的,一般理性的意志和善良意志。后者是无条件的善,只要按照善良意志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但是人怎样才能不受外界干扰完全按照善良意志来行动呢?在伦理层面上,与善良意志相应的是“责任”。责任是善良意志的体现,“责任”就是见之于通常理智范围内的善良意志。按照康德的规定,责任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它是道德法则对人们的行为提出的要求。所以,善良意志也就是人的意志彻底摆脱了经验的感性欲望,服从无条件的善――“绝对命令”。 “绝对命令”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它出自先验的纯粹理性,只体现为善良意志,与任何利益打算无关。因而它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具有普遍有效性并成为普遍的立法原则。

  康德又提出了三条先验的道德原则在不同层次上的表达形式。一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也就是说个人在行为之前要考虑到这一行为实施的准则是不是对所有有理性的行为者都有效、都适用。如果这个准则是理性行为者都接受的那么个人才可以按照这样的准则行动,而这样的行为也必定是善的`。康德意图通过这个“绝对命令”来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的普遍有效性,它体现了康德伦理学的实质。

  然而,道德律的这种表达方式还只是从行为的后果上来考虑的,而未考虑行为的实质性动机,这就有可能被利用来掩盖某种并非理性的目的。于是康德提出了第二种、更高的表达形式:“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即人是目的。“依康德而言, 人之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是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着的, 独立、自由、平等的特性决定了人是与社会整体或国家相区分相对立的个体存在。因而, 在任何时候人都只能被当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人在目的王国中是有尊严而不是仅有价值的。”

  武汉大学邓晓芒教授指出“康德所谓的“人性”(Menschheit)并不是单指地球上的人类的性质,而是任何‘有理性者’的一般本性,因而它并不是仅仅主观上作为人的目的,而是被理性表象为‘客观目的’,即任何一个有理性者一般‘能够拥有目的’这一客观法则。意识到这一层,上述道德律就有了第三种表达形式:‘每个有理性东西的意志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的观念。’(苗力田译 )这就是作为前两条原则的综合的第三条派生的命令形式。”即通常所讲的“自律”的原则。通过这个原则可以看出康德强调的是道德的“自律”,否认在道德之上还有支配它的东西。他要求每个人在道德意志自由的前提下,都将他人当作目来行动。康德的这种“自律的思想体现了西方启蒙运动提倡“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精神。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