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第3页)
本文共计3856个字,预计阅读时长13分钟。【 字体:大 中 小 】
微信号已复制到剪贴板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占有改定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占有人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后,如果再以占有改定方式进行处分时,前一受让人的所有权丧失,由后一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物权法研究。北京:中国热民大学出版社,2001
(2)谢在权。民法物权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发送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