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史上的矛盾运动的文化论文(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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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的词学观念,与其说完全等同于晚唐五代人,不如说更近于钟嵘的主张。钟氏在列举了情感的诸多表现之后说:“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矣。故词人作者,靡不爱好。”[①①]他悄悄地把孔子提出的“兴观群怨”删去了一半。而他说的“群”并非“群居相切磋”,而是诗的共鸣作用;所谓“怨”也非“怨刺上政”,而是一种情感的宣泄与精神的解脱。北宋人更强调的是“叙其所怀”(晏几道《小山词自序》)、“动摇人心”(《小山词序》)、“情发于言、流为歌词,含思凄惋、闻者动心”(张耒《东山词序》)。南宋人更进一步,他们批评《花间词》,主张诗词合流,甚至在深切的感慨下,顾不得求格高韵远,以赋为词,以文为词,向议论化发展,言志的成份越来越多。可见南宋人的词学观念与晚唐五代乃至北宋词人的观念都相去甚远了。
由于诗教传统,理学家并没有因为宋词的上述调整而放松指责。如王安石等不少有身份的人都对词有过微词。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宋词尤其南宋词越来越明显地出现感情淡化、追求清空的倾向。不少文人作词后“随亦自扫其迹”,为自己作品编集时也不敢将词收进去,或者像陆游那样虽编了词集还要作序表示悔过;或宣扬“发乎情,止乎礼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还有些人开始曲解词意以迁就儒家诗教。道学家曾丰便说苏词“尤有与道德合者,‘缺月疏桐’一章,触兴于惊鸣,发乎情性也;收思于冷洲,归乎礼仪也。”[①②]这不能不让人觉得他是常州派说词的老祖宗了。
总而言之,宋人词中一味得“三百篇讽刺之义。”[①③]或者盯住美人足唱趣味小调的,都是极少数。词人们在感性娱乐与诗教规范之间徘徊,开拓了感情的原野。张炎对此作了总结,他一方面强调“词欲雅而正,志之所至,一为情所役,则失其雅正之音。”[①④]另一方面又指出:“簸风弄月,陶写性情,词婉于诗,益声出莺吭燕舌间,稍近乎情可也。”[①⑤]就这样宋词在娱乐要求与诗教规范的矛盾中发展,这个发展过程并不表现为矛盾一方对另一方的克服,而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两者在排斥中互补,使词成为以抒情为主,言志为辅的诗体,而非供侑觞佐欢的游戏之作,或者板起脸孔教训人的标语口号,从而塑就了宋词动人心魄的永久魅力。 三、市民趣味与文人习气的矛盾
新诗体起源于民间,活泼通俗的新鲜形式和广为流传的社会效应很快吸引了文人士大夫的注意与模仿。同时文人又以自身的审美趣味加以改造,使之跻身于文人雅文学的行列,最终凝固而失却蓬勃的生命力。而词便是古典诗歌中经历这番演化的最后一座驿站。
宋代流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民间词除了如上文所述在体式上较为自由而不甚定型的特点之外,还具有明显的通俗文化的特征,表现为民间内容、市民情调、直露表白及白话运用等等。陆辅之在《词旨》里说:“凡观词,须先识古今体制雅俗。”陆氏是张炎的门生,这一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反映出宋代词坛上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即重视词的“雅”、“俗”之辩。它反映了文人词风和民间词风的分野,以及文人词坛内部的雅、俗共赏的美学理想的张扬。宋人雅俗之辩首先是针对民间词而发的。词曲原是民间之物,即使到了文人作者大盛的宋代,民间词仍不绝如缕地在底层社会流行。这种民间词,大多继承了前代民歌“缘事而发”的传统,密切地反映着社会的现实生活。而在语言上,又大多采用着俚辞俗语,嬉笑怒骂,俏皮风趣。当然,这些俚俗词风并不为文人看好,而其中的一些糟粕,诸如庸俗、粗鄙和油滑作风也确为正统词论家的指责提供了证据。如张炎《词源》于高倡“雅正”的同时就说过:“若邻乎郑、卫,与缠令何异也。”因为“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他把民间的“缠令”归之于“不雅”的营垒中去了。此外沈义父说:“吾辈只当以古雅为主,如有嘌唱之腔,不必作。”“如秦楼楚馆所歌之词,多是教坊乐工及闹井唱赚人所作……求其下语用字,全不可读。”这儿说的“嘌唱”、“唱赚”也都是指民间词曲。他们这种说法,不可否认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那种一闷棍打死的态度却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宋时雅俗界限并不总是那么森严。一方面,以俗词著称于世的柳永、曹组等人的词作中,雅词也占了相当的份量;另一方面,严厉批判词的正统文人也抵挡不住俗词“天下咏之”的诱惑,时不时地写些俚词、谐谑词以应时尚。苏轼345首词中,俗词即占三分之一以上,有的甚至是鄙俗的,如“我自汗流呀气”(《如梦令》)之类也常有所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