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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成本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探讨(通用7篇)(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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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结

  对于目前我国的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来说,不仅仅是简单的统计和计算物流成本,而是要在了解企业物流成本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节约资源,最终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对企业成本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 篇5

  目前,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和模式在我国企管中尚未完善成形,存在着方法、操作性和规范性等很多方面的不足。因此,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仍有待发展。面向物流企业,为研究其成本会计的核算方法,本文将从物流企业成本范围及核算对象入手,再分析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和企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模式,从而建构隐性物流成本和物流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

  一、物流企业的会计核算范围和对象

  1、会计核算范围。物流企业的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企业发生的,与其服务产品直接关联的支出。主要成本来源有:系统研发、运输及仓储、库存持有及包装、订单处理及加工等。而与其物流业务运作没有关联的,比如滞纳金、违约金和非常损失等不能算作物流成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2、会计核算对象。现代物流企业生产的是“服务”这种无形产品,所以其会计核算是以客户订单或物流服务合同为对象的。目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是通过和客户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的方式实现。因为每个产品购买者提出的服务内容都有所不同,所有企业和客户签订的每份服务合同基本也都是不一样的,即每份合同都具有唯一性。因此,物流企业接受的每一份物流业务都可以作为物流企业成本核算对象。细分成本核算对象时可采用订单法,具体做法可比照分批法。当然,为达到不同的成本管理目的会有不同的会计核算对象分类方法,因此物流企业中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区域甚至企业物流活动总和都可能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隐性物流成本的定义和核算

  1、隐性物流成本的定义。物流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在物流业务方面消耗的显性和隐性物流成本之和。这当中,隐性成本是一种机会成本,所以实际中并不一定发生。根据规定,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实际发生且能用货币计量的所有耗费。所以,是否实际发生是确认成本费用的基本前提之一。并且我国现有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成本核算所利用的两个主要财务报表企业一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分别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内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收入及费用成本。这两个报表反映的是实际发生过的成本费用,机会成本因为不一定实际发生而得不到确认。综上,隐性物流成本是指那些不一定实际发生且两大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的,但在企业进行物流管理决策时必须考虑的机会成本。

  2、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隐性物流成本具有机会成本特性,并且其分离核算方法十分复杂。所以核算隐性物流成本可以采用调查和估算结合的方法。

  (1)库存隐性物流成本的核算。库存隐性物流成本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即库存资金占用成本、货币贬值成本、库存呆滞产品成本和库存积压降价处理成本。这其中,库存积压降价处理成本和货币贬值成本只存在于当年市场有通货膨胀和库存积压降价处理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发生。核算库存呆滞产品成本,一般用单位产品的储存成本和呆滞时间的乘积计算核算货币贬值成本,只需将库存占用资金乘以通货膨胀率(发生通货膨胀那年的通胀率)即可。而库存占用资金成本包括购买原材料所用的流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其利息计算可直接用存货占用资金数额乘以一定时期内的商业贷款利率。由于物流企业没有存货购销业务,其在受托物流业务中垫付的押金和备用金即可作为库存占用资金。

  (2)缺货损失成本的核算。缺货损失成本指失去销售而造成的损失或由于内外部供应短缺从而最终导致的延期付货。缺货对企业影响甚大,可能导致企业失去重要销售机会和客户,或者不得不采取延期发货、紧急送货、异地调货等方法。缺货损失成本的主要来源包括紧急送货成本、异地调货成本、商誉和销售利润损失成本。由于这些缺货损失成本的特殊性,无法采用有效方法对其单独进行核算、计量。所以,对于缺货损失成本目前仍没有明确的会计核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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