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初中化学教学论文(第15页)
本文共计35065个字,预计阅读时长117分钟。【 字体:大 中 小 】
一、教师应加强理论知识,转变教学观念
在新课改的大背景之下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贯彻落实新课改基本要求。要对课改的新型理念进行学习与掌握,转变自身的教学理念,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完全将新课改的理念引入课堂,坚持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观念,充分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例如在研究钠与水的反应时,教师就应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教师只是给予一定的辅导,通过实验,让学生发现钠与水反应会出现的具体现象以及反应步骤与反应原理。这样就实现了学生在课堂上为主体的理念。教师在课堂传授知识时,还应注意多用创新理念教学,让学生们充分的感受到新课改带来的改变,在实验做完之后。教师就可让学生自主讨论,得出实验结果。
二、创设教学情境,获得创新意识
在教师课堂授课过程当中,要为学生适当的制定一些教学情境,提升学生对学习的兴趣。教学情境的制定,不单单是教师问,学生答,更多的是师生之间的相互配合。例如,教师在让学生判断铁、钠、铜三种金属的氧化性与还原性,这种题目就属于实验验证的题目,教师在设计问题时,没有给出框架,只是一个问题,这就会使学生在思考问题时,采用的方式不一样,要证明金属物的还原性与氧化性方法众多,能与其反应的物质也众多,因此,学生就会采取自己认为较好的方法来解出题目的答案。之后答案是唯一的,但是解题方法确实多种多样,这时,教师就可以让学生之间交流,分享自己的解题方法,这样对学生的思维能力也能得到提升。对于化学课来讲,教师就应该让学生多去实验室,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是验证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们通过自己的动手操作对实验题目以及步骤就会牢记于心,并且能更好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认真观察生活,培养创新能力
化学本质上就是一种实验学科,在生活当中,许多事物的变化都与化学相关。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应将知识面都概括在书本之上,应该有更多的创新思维,走出书本知识,结合日常生活,举例生活当中的化学反应给学生讲解,让其对知识加深印象。在实际教学中,要积极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即课外实验活动——各种各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让学生增长知识的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思考能力,并且有效的激发学生对化学研究的兴趣.让学生自我组合建立兴趣小组,并且针对教学内容中的问题进行实验分析和验证,并且通过小组成员的能力收集资料,最后共同完成有关实验的小论文;在日常生活当中,教师们也要让学生多对周围的化学现象进行观察,例如早胃酸时医生给病人服用的胃药所用的原理以及在洗碗时利用洗洁精的原理,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化学现象,学生们在观察时就能锻炼他们的创新能力以及发散思维。
四、权衡教材、考试、实现新课标
新课改的出现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实现了教学创新,另一方面也跟传统教学理念存在些许差异。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在对教学教材进行讲解时,一定要注意讲解知识深浅的掌握,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往往要兼顾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习能力。对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在对其进行化学基础知识巩固之后,就可以培养其对知识的探究能力;对于学习能力较弱的学生,教师就应该注重其基本知识的'巩固,帮助这类学生将基本知识落实扎实,从基础知识出发,从而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化学教育的普及。在试卷出题时,出卷教师也应兼顾每个学生对化学知识掌握的深度来进行拟定试卷题目,基础性的题目应该占较大的比例,探究实验类的题目应该占一小部分,这样容易看出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学生整体的学习状况,还有利于实现化学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状况,这也是新课标最终的要求。结束语总的来看,在新课改理念的大背景之下,初中化学教学在逐步的发展与完善,教师要带领着学生,真正的走进新课程,让学生从思想本质上接受新课程所带来的知识性的变化,教师对学生知识传授不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还需结合实验。实践得出的原理,培养学生一定的创新能力以及探究能力,真正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学习的质量。从而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真正的了解化学,并将化学应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义务教育的目的,也是新课改的目的。


高中生物教学中启发式教学的应用论文
学案导学在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如何提高初中生物教学课堂效率的思考论文
高中生物教学的相关讨论论文
高中生物理实验实践能力研究论文
对高中生物教材改革的探讨教育论文
项目学习在初中物理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论文
浅谈高中物理的创新教学
物理实验论文优秀[15篇]
浅谈装修须防居室物理污染
职高物理教学中学生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浅谈
现代教育技术与高中物理教学的融合教学论文
物理教学中思维定势的利和弊论文
[精华]高中物理学习论文
农业经济管理现状与发展趋势漫谈论文
论合伙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
机械数控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
试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构建
德国著作权法中的私人复制与反复制问题
浅谈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