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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布依族民歌文化变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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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变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演进过程,神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淡化,人的主体意识渐渐增强,最初祭祀活动的"聚会作歌"成了以青年男女互相对唱为主的一项文化活动。当社会的婚姻制度发展到对偶婚制的时候,"聚会作歌"的歌会、歌节便为青年男女倚歌择偶提供了场所。布依族先民进入农耕社会之后,对偶婚制代替了群婚制。氏族内部禁止同族的男女相互结婚,他们必须和别的氏族的异性结合。由于当时氏族及部落间的联系较少,加之山水相隔交通不便,部落之间往来有限。因此,歌会这种时间固定、集体性强的对歌活动为不同氏族青年男女之间的提供了场所。此时,在相互唱歌酬神的过程中,便出现偶然的青年男女相互挑逗的情况。歌会活动中"聚会作歌"的娱神、乐神功能就已经成了宗教信仰的外衣,其主体已经变成了倚歌择偶。从民族心理来说,布依族是个喜欢唱歌的民族,(www.fwsir.com)对布依族来说,唱歌即是生活。他们以歌代言、以歌传情,认为歌者必然是聪明能干、心灵美好的人。

  从"聚会作歌"酬神活动中的偶然碰撞到能自由地表达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这是布依族"聚会作歌"这一古老民俗社会功能转变的一个重要阶段。对偶婚制为布依族歌会、歌节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使倚歌择偶的功能在不断地被强化。魏晋以后,布依族先民对歌习俗的发展已经非常突出了,歌会十分盛行了。但是,到了清朝中叶,由于"改土归流"的推行,布依族地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封建统治者视各民族歌谣习俗为陋俗,把群众以歌代言、以歌为乐、以歌传情,男女自择婚配视为"伤风败俗",加以明令禁止,颁布过各种禁令。到了民国时期,禁歌更为严厉。反映在主流文化的书写传统中,如在各种方志文献、史料和风俗考中,对布依族对歌习俗虽也有一些溢美和赞赏之词,例如余上泗的《水西竹枝词》中描写仲家(布依族)歌谣习俗的一些诗篇。但是,在强势的主流文化语境下,大多是充满"卖弄风情"、"公然调笑"、"极事挑逗"、"婚不避姓"、"答歌媾和"、"渎戏婚娶"、"男女相谑"、"各自改配"、"惟随所欲"、"风淫"等等之词,蕴含对"蛮族"风俗的轻视之意,都带有对异族风俗的鄙薄和猎奇。但是,对歌活动禁而不止,当地民众并不理睬这些禁令,正如一首民歌唱到"只有衙门管官府、哪个管得唱歌人",表现出对歌这一民族民间口头传统及民族民间习俗活动顽强旺盛的生命力。

  1949年以后,布依族对歌活动又重新兴起,但随后又几经周折。到20世纪80年代后,对歌活动才得以自由发展。从对偶婚制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歌活动的自由发展,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正是在不同的人文环境下,不同视野中对对歌活动"倚歌择偶"功能的不同认识,才使得对歌这一民俗活动历经磨难。然而,正是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使得对歌这一民俗活动倚歌择偶功能的不断强化,表明这种源自于民众心里,表达对美好情感向往的歌声是不能禁止的。既然如此,不如充分地加以利用。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布依族地区出现了政府组织的歌会活动,利用群众对歌这一形式来宣传政府的政策和社会道德观念等,例如,宣传普法知识、计划生育政策、税收政策等等。对歌活动不再是"倚歌择偶"的场所了,已经成了社会道德观念和政策宣传的工具,其宣传和教育功能被不断强化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兴起,民族文化成了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歌会作为布依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符号之一,是政府大力扶持和宣传的民族文化品牌。各种民族风情节、民歌文化节等粉墨登场。文化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民族文化的品牌效应、宣传功能在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表现得淋漓尽致。表现出在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的社会背景下,具有个性的文化是当代人立足的根基,也是文化多样性的基础。我们知道,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长期积淀凝结而成的,是民族个体的文化之根。民族文化的基因具有强大的延续能力和表达能力,是当代人进行文化创造的基础之一。布依族对歌这一民俗活动作为一种文化资本,是一种能转化经济效益的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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