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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论文(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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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3、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通过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谨慎原则的要求。

  (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可以由成本计量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反之则不能。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与公允价之间的差额冲减留存收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自用的固定资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反之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了当期损益。会计准则的这些规定,防止了企业利用资产之间的转换和计量模式的变更,人为调节利润,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三、谨慎性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例如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加速折旧法,但具体怎样选择,那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或自己的主观意愿自由选择。又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准则中并没有强制规定具体的计提标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选择计提比例。那企业就有操作的空间,如果要调增当期利润则可少提坏账准备,反之则多提坏账准备。所以这些核算方法的选择未必能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反而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虚假的信息创造了合理的空间。

  (二)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谨慎性原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许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不能扣除,在企业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企业在当期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受到限制。

  (三)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谨慎性原则有很多属于会计估计的内容,它强调对很可能发生的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对资产发现减值迹象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所有的这些都是没有实际发生的,这将会违背“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容易导致低估资产、收入、高估负债、费用。

  (四)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要以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为参照,而可变现净值主要以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可是除了股票、基金等一部分资产的市场价格可以取得外,其他相当一部分资产因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缺少市场价格信息,我们无法取得其公允价值,这样就无法准确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会计人员为了谨慎从事,不得不低估资产,高估成本费用,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五)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由于各企业所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不同,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的采用历史成本计;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有的采用加速折旧,有的采用直线法折旧,造成企业之间缺乏一致性,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管理当局横向比较,从而不能作出正确的分析、决策。

  四、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的建议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相关内容、条款给予细化。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中的模糊性、不够明确性,造成会计人员在具体实务处理时有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对谨慎性原则的相关内容、条款给予细化,明确其具体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限制具体业务操作时的空间范围。挤掉人为的虚增资产和虚增利润的水分。从而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

  (二)加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政策的协调一致。谨慎性原则要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推广和运用,首先要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资产确认、货币计量等方面口径尽量保持一致,缩小两者之间在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差异。其次,税法政策要逐渐深入到企业经济的实质,与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会计实务的处理上尽量协调一致,而不能相背离或有冲突。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合理运用营造适度的外部环境。使财务报表能够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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