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论文范文 > 正文

澳门户口入户条件

本文共计661个字,预计阅读时长3分钟。【 字体:

论文指导服务

毕业论文网专业团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

论文指导 毕业设计 答辩咨询
微信号已复制到剪贴板

澳门户口入户条件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澳门户口入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二、上述情形第(二)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三、上述情形第(五)项中“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指的是:

  (一)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二)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距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三)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住满7年后的,期间因各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

  (四)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