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西方收入分配理论的历史演进(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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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前提条件和实现形式。提出以劳动力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分配原则。他提出只有“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才能实现“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交换⑥”。“社会根据个人的劳动量直接进行分配,而不需要其他的中间环节;作为分配媒介的,是最能直接表现社会主义分配关系性质的劳动�或劳动证书⑦。”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剥削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设想的未来社会的一种公平、理想的分配形式。马克思并不否认社会主义条件下剩余劳动的存在,但由于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剩余劳动不以剩余价值的形式出现,而以剩余产品的形式出现。这些剩余产品是对全部劳动产品进行的扣除:作为扩大再生产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国防费用、社会管理费用等等,但这些剩余产品最终归属于所有劳动者。
总之,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是一以贯之的坚持劳动价值论,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视角来诠释收入分配形成的阶级根源,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是具有说服力的。马克思的公平、正义的分配原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应逐渐回归分配正义的原则。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不断变化,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也悄然发生变化。
注释:
①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59.
②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920.
③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920.
④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939.
⑤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998-999.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89-90.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11.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2]汤在新,颜鹏飞.近代西方经济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洪银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人资本及其收入的属性.中国社会科学.2002(4).
[4]王成玲.浅谈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世纪桥.2009(6).
[5]杨灿明,胡洪曙,俞杰.收入分配研究述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