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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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戏曲
戏曲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综合性舞台艺术形式,它集音乐、舞蹈、文学、诗歌、武术、杂技、舞美等中国民间传统艺术形式于一身。它作为中国传统的戏剧样式,与古希腊的悲喜剧、印度的梵剧,并称为世界三大古老的戏剧文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什么是戏曲,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戏曲音乐的特点:
1.综合性
戏曲最突出的特征是它的综合性。相当时期以来,有人向外介绍戏曲时,把戏曲翻译成“ChineseTraditionalOpera”,把京剧翻译成“PekingOpera”,把川剧翻译成“SichuanOpera”。这种把戏曲与西方歌剧“opera”简单类比的作法,其效果是一种误导。戏曲的综合性远远超出“opera”(歌剧)的综合范畴。
中国这个农业社会,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对中国人心理潜移默化的影响,与戏曲的综合特性不无内在因果联系。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许多农民祖祖辈辈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村庄,房子自己盖、粮食自己种,衣服自己织、自己染、自己缝制。能干的农民往往是生活的全才。他们还会自己酿酒、做酱、做醋、腌菜等一应生活所需本领。这就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经济生活,自成系统,万事不求人。有些村落,还有碾米的碾坊,轧油的油坊,做粉条、粉丝的粉坊,能够对家织布进行粗加工的染坊,有便于简单交换的定期小集市,这些设施虽已是流通环节的雏形,但仍处于较低级状态,物物交换的情况还不少见,仍属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补充形式。商业体系,一是被统治阶层所排斥、限制,二是也被下层农民所忽视。农民们开掘自己的各种潜能,目的只是更好地创造自己的田园生活,而绝非为了交换。所以,他们不会向单一化发展,而执着追求“小而全”。这种经济文化在数千年的长期延续中,便积淀为一种喜欢追求“小而全”、“大而全”的民族心理。因此,说中国民间音乐具有载歌载舞的综合特性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渊源关系,应该算不上过分。那么,中国民间音乐的集大成者——戏曲,正是最符合中国农民“小而全”理想的艺术类别。或者说,综合特性较明显的戏曲,正是适应中国的经济状况而生的艺术品种。
2.程式性(化)
戏曲的第二个主要特征是它的程式性。《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卷》上说:“立一定之准式以为法,谓之程式”;①《辞海》的“程式动作”条目写着:“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经过艺术夸张的规范性表演动作。”②应该看到,戏曲程式首先是华夏审美经验的浓缩和结晶戏曲审美经验,是戏曲艺术家以及戏曲观众从无数次的审美活动中获得多种审美感受和内心印象的总汇。这无数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客体,既包括人们实际生活中的行船走马、坐卧起居、悲欢离合,也包括大自然的鸟飞鱼跃、莺啼鹊噪、花开花落、日行月移;还包括戏曲以外其它各种领域,如书法、绘画、建筑、雕塑、舞蹈、杂技、民歌、说唱等等,甚至包括戏曲本身。也就是说,大千世界的一切,都可能转化为戏曲审美经验。审美经验产生审美意象,经艺术家外化为艺术形象、艺术形式,在外化为艺术形式的过程中,经过了艺术夸张的工序。艺术夸张是艺术加工的一种,也是形式主义学派所谓的“反常化”。无论是使用艺术夸张、艺术加工,还是“反常化”的概念,说到底,就是使其呈非自然状态。艺术夸张比一般的艺术加工在反常、变形的程度上要求更高,艺术形式不能与艺术程式划等号,可以说,艺术形式涵盖了艺术程式,艺术程式是一种高级的艺术形式,是浓缩审美经验较多、并被作为范式规定下来的艺术形式。
但程式并非戏曲所独有,弹钢琴有演奏法的程式;作曲有调式调性和声、复调的程式;绘画有各种皴法、描法的程式;舞蹈里有倒踢金冠、“阿拉佩斯”……戏曲的独特性不在于具备程式,而是“程式化”。
“程式”与“程式化”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一般而言,“程式”带有单一性;“程式化”带有普遍性。“程式”只说明一个具体单位;“程式化”从质的方面带有独特性,从量的方面带有普遍性,程式化在质和量上都比程式宽泛得多。但二者却又不能截然分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说到底,程式化是对程式的一以贯之而获得的一个总体状态或根本特性。换句话说,程式化标志着在运用程式中,运用量之大,达到了一种质变而产生了另一种事物,即一种特殊的形式化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