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通用6篇)(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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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公司合同文本的编号随意性较大,存在各部门自行编号、各承办人员自行编号、同类型和不同类型的关联合同编号没有统一标准等情况,其不利于合同文本的归档和查询,合同编号的规范程度是一个公司的合同管理状况细节的反映。另外,还存在业务部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所应担负责任的认识误区,甚至个别观点认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应负合同的全部责任,这些情况都不利于合同的日常规范管理及责任人制度的建立。
(二)合同管理的制度问题
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效率化的前提和基础,合同管理制度应包含合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审查制度、监督和检查制度、重大合同备案制度等,其主要内容为: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审查、审批、会签、登记、签订和备案;授权书的签发和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和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没有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部分项目资信调查存在内容不详实(如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调查程序简单复制及调查结论的同质化;对合同变更、履行缺乏有效监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缺少合同履行资料,以至无法监管;合同示范文本未能有效使用;缺少有效的合同责任人制度、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等。
(三)合同审查的法律建议未能被充分注意
合同审查包括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法律审查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其审查目的在于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合同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签字的合同经办人是否获得有效授权;关联合同的实际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审查内容包括:约定条款是否存在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情形;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合同应具备的业务上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且无歧义。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和利益性,审查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预计取得的利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是否对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预测。目前公司在对待法律审查建议是否被有效采纳上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例如,对合同的当事人、内容和形式上提出的法律建议,尤其是技术性合同条款,个别人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从而影响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立。有的业务人员盲目遵从商业习惯,抵制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正常监督,对潜在的法律风险不管不顾,产生法律纠纷后却又责怪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失职。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
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合同履行是指对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执行,这需要合同承办人的细致周密工作;履行监控是指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合同执行调整和控制制度。履行监控机制的建立的前提是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制度的落实,合同台账、档案制度的建立健全,如此才能使得合同管理制度化、签约和履行行为规范化。对合同履行的监控,目前公司存在不足之处,如给与合同谈判等前期阶段的关注度、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比例,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则往往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二、解决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最后,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的得以更新,以适应法律法规、政策方面及商业习惯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