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毕业论文:品味哲学(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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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家统治行为的灵活性高于法的权威,而法的适用范围又是有限的。
柏拉图认为,当统治者无法说服人民时,只要命令是好的,就可以用暴力强加在人民身上,令他们接受。
柏拉图用了医生和领航员的类比,来强调政治家的统治不必得到臣民的同意。
甚至,柏拉图将政治家的统治比喻成一种“群畜的喂养”③,并且最终完成了对政治技艺和政治家的定义:“按照自愿接受的原则照料两足的群居动物,我们称之为政治家的技艺;现在我们可以宣布拥有后一种技艺并实践这种照料的人是真正的国王和政治家。”④这样的观点令人嗅到家长制的气息。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对此观点进行了最有力的反驳:“家庭的统治是君主式的(因为所有家庭都由一个人为首治理),而依法统治则是由自由民和地位同等的人组成政府。”⑤家庭和国家这两种团体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把家庭关系比作国家的统治是不相称的,把家长制简单地移植到政治领域中来也是不合理的。
综上,政治权威人格化的困境,在逻辑上表现为,柏拉图试图通过职业技能的类比描述来论证政治技艺的性质,但这种尝试是无法达到目标的。
而且从价值层面上讲,正是因为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所以政治技艺不能像职业技艺那样主观、随意,它必须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行事,而且还应当建立在平等和民主的基础上。
王政的程序悖论:修德行未必行德政
柏拉图认定哲学家进行有德性且专业的统治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德性和知识与统治者应当是一体的,哲学家喜爱各种知识,而研究哲学和政治艺术的事情天然属于哲学家兼政治家。
同时,哲学王的统治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品学兼优的哲学王来统领城邦,好的城邦将不复存在。
然而,哲学王治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不能充分说明这种治国方式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由于柏拉图未能对人能否成为哲学家、哲学家又如何成为有道德的人、哲学家何以为哲学王、如何确保哲学王永远为圣(绝不滥用权力)这四大涉及其理论的关键性预设做出令人信服的解答,导致其王政理念不仅在程序上体现出一系列逻辑矛盾,而且一旦付诸实施,必将陷入修德行未必行德政的悖论之中。
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寻觅这样的哲学家是十分困难的事。
柏拉图自己也多次承认,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能够有资格研究哲学的人只是一个国家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
其次,对哲学家主观世界加以改造,消除人性中先天或后天的一些不良品性,涵养那些称之为善的道德属性,以造就一个德才兼备的圣人,从而确保其权力运用最终有益于人民,这一圣贤的培养过程实在艰难,而且真与善是两个独立的范畴,用追求真理的方式培养哲学家,并不能确保其必然可以获得善的理念。
再次,即使神灵真的将哲学家赐予一个城邦,而他要成为哲学王也决非易事。
柏拉图并没有提供一种准确判别哲学家的标准。
授权过程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和机制保障而先天不足。
当它面对着不公正竞争的政治现实,仅仅依靠才华和品德的判定来定夺政治权力的归属,就再也显示不出任何的公正性了。
最后,即使再完美的哲学王也难免会有性格缺陷或者知识的不完善。
柏拉图也承认多数哲学家的变坏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堕落的可能性存在于政治家作为人的本质中。
柏拉图认为国家或政治的建立是基于一种好人的统治,他强调他们那个时代的人都是好人,而“统治者必须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人”⑥。
尽管柏拉图没有绝对否定人的某些自然属性,但他将控制自然属性的希望寄托于个人自身,即实现做“自己的主人”,“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⑦。
显然,柏拉图对人性向善的主观认定,导致他把对人性恶的约束和政治统治安全性的保障完全寄托在人的身上,从而忽视了制度性的因素。
柏拉图甚至强调说,只要在国家中出现一个能免于腐坏的人就足够了,这一个未腐坏的哲学家就足以证明以知识和德性治国是可以成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