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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论文实用【15篇】(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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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系人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共有、租赁、合伙等特殊关系,从而取得优先受偿的资格。对此冲突问题,如何解决?我们有必要求解于法律。

  二、税收优先权的法律位序分析

  (一)税收优先权之间的法律位序

  1.在分税制下,中央税与地方税如发生冲突,谁者优先受偿?我国现行法律并无规定。世界上多数国家(如法国)均在立法中规定,中央税优先受偿。考虑到我国中央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和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实际情况,有必要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中央税优于地方税受偿。

  2.税收征管环节中的税收债权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受偿顺序。

  (1)税收请求优先权,指税收债权优于普通债权,或税收请求权相互之间,以先进行交付请求的税收优先。我国法律对税收请求的时间规定并不明确,实践中多以欠税发生的时间为税收请求交付的时间,这会对第三人与债务人交易产生潜在的风险,需要改进。如果以《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第3款规定的欠税公告时间,作为税收优先权的请求时间就比较公平合理,因为它可以使第三人有效获取交易情报,评估交易安全。

  (2)税收担保优先权。《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纳税担保的两种情形:一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限期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二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人需要出境时,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额、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纳税担保是保障税款征收的有效形式。它可以分为人的担保(如保证)和物的担保(如抵押和质押),此文所称的税收担保是指物的担保,因为就人的担保来说.税务机关要求其履行义务,其实质还是在行使税收请求优先权,而物的担保则是把税收之债设定在债务人特定的财产上,所以,其受偿位序应在税收请求优先权之前。至于税收担保优先权之间的受偿位序,则以税收担保设立的时间先后来确定。

  (3)税收保全优先权。它在于鼓励税务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征收税款,防止税款流失。《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分别就税务机关冻结、查封、扣押纳税人财产的情形和强制执行作出规定,但对其优先受偿的效力,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在税收工作实践中,税务机关对其“扣押”(取其广义.意指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事实上在行使优先受偿权。由于保全措施是在非常的情况下使用,而且又是强制性的,所以,如果在债务人的同一财产上,与税收请求优先权及税收担保优先权之间发生冲突,其效力应以优于税收请求优先权而劣于税收担保优先权为宜。考虑到在银行存款和抵押的标的物上,有重复冻结、查封和扣押的可能性,还要以设立时间的先后,来确定扣押优先权之间的位序。

  (二)税收优先权与其他民事债权优先权之间的法律位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即是普通债权,主要是指没有物的担保(如抵押、质押或留置)的债权,而人的担保(如保证)的债权则视同无担保债权,不会与税收优先权发生冲突。这在税法上是清晰的。但是,相对于其他民事债权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法律位序又怎样排定呢?

  1.税收优先权与特种债权。某些民事债权,虽然没有物的担保,但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最低生活需求或为了社会稳定,在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优先于税收债权受偿,这就是特种债权。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而税款清偿则在其后。此外,我国的《保险法》、《企业破产法(试行)》、《民事诉讼法》、《海商法》等法律均有类似规定。特种债权的内容往往涉及所欠职工工资、劳务费用、劳动保险费用、人身伤亡赔偿费用、个人储蓄、证券投资资金和清算费用等。

  2.税收优先权与担保债权。这里的担保债权是指物的担保债权,具体指抵押、质押和留置三项。担保可以分为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约定担保包括抵押和质押:法定担保是指留置。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物权法规则,设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应优先于税收债权。但税法上的债权,由于其本身的特殊作用或功能,各国立法均赋予其优先权,具有税收债权物权化的性质。(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收优先权和担保债权两者之间的位序关系,以设立时间的先后作为受偿原则。由于我国《担保法》对质权和留置权发生的时间有具体规定,即质权成立的时间为质物转移占有时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留置权产生的时间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之时,故其优先权产生的时间容易确定。但是,就抵押权而言,法律虽规定为书面合同形式,但其设立却有两种情形:一是在法定登记情形下,自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二是在自愿登记情形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规定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即使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在前,也不享有较税收债权优先受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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