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管理论文(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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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备结构合理的研究生专兼职管理干部队伍
学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各项政策,统筹考虑并协助制定学院级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措施,探索与专业特点相关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并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就业指导以及日常的教育与管理。学院级管理人员要在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以及就业、日常管理等工作上全程参与,工作内容细致繁琐、面广量大。因此,实施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实际上意味着学院级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权限增大、内容增加,对于研究生规模较大的学院,如果缺乏专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是很难做好二级管理工作的。南京农业大学在组织实施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初期,在研究生达到一定规模的学院,配备了专职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来处理日常工作;在规模较小的学院,实行兼职管理。对于学院级研究生的教务、学位与学生管理工作,各学院都落实明确的分管领导。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专业化的专兼职管理队伍对保证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3.为学院研究生管理提供基本措施保障
实施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是将原有的校级研究生教育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与工作量的简单下移,而是为了进一步保证研究生的管理质量和提高管理效率。所以我们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如何来调动和发挥各级尤其是学院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具体的事务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尽量为学院级研究生管理者提供基本措施保障,除保证他们的基础工作正常运行以外,还要做到所下放的职责、权利、利益相互一致,避免放事不放权,如果学院级有责无权或有权无责,二级管理的实施必然会遇到各种障碍,甚至会造成管理工作的混乱。
南京农业大学在实施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一次性为学院统一配备了信息化管理的全套设备,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学院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人员编制、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等,对学院提出的有利于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意见与想法,包括人才引进、学科发展、教学基础条件建设等,学校优先考虑,采纳后即用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充分发挥了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及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建立起统分结合、重心下移的研究生教育高效管理体系,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实施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的模式创新
1.管理观念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髙等教育法》指出,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高质量的人才应具有自主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能否达到这一标准取决于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重视学生数量上的增加,而对质量的监控关心不够。实施研究生教育校院二级管理,并不是简单地设岗增人、下移工作量,而是为了实现学校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适应学校的战略定位和招生规模扩大后对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需求,充分发挥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保证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这就要求高校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对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积极探索有利于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学校内一切有利因素,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供保障。
2.实施途径创新
研究生教育与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随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我国研究生教育整体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质量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教育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等也在不断完善,所以研究生校院二级管理的实施不可能一步到位,而应在人员配备、事务下放、实施过程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在人员配备上,应视学院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学位授权点数量统筹考虑,专兼结合,逐步过渡,避免在实施初期,由于许多工作不可能完全理顺,而出现“有人没事做,有事没人做”的现象。在常规管理事务的下放上,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水到渠成,而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另外由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培养模式上的不同,在二级管理实施初期,校级研究生教育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博士研究生的过程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待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再有所选择地下移管理上的事务性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为避免培养环节上的脱节,校级研究生教育职能部门要与学院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加强工作互动,进行工作培训、检查、指导、交流与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积极推广,使二级管理良性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