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学论与现代教学论的哲学分歧论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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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是认识和理解教学论思想的一个起点,教学论中的课程的设置情况、师生关系等等都是由教育目的衍生出来的。
赫尔巴特以注重儿童个性发展为起点,发展了教育“可能的目的”和“必要的目的”两个方面。首先,赫尔巴特认为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观念,观念的同化和联系形成统觉。统觉的形成是新旧观念的联合,是认识活动的心理过程,也是儿童不断获得新知识的过程。统觉的形成是需要条件的,这种条件便是兴趣的产生。赫尔巴特认为只有发展儿童的兴趣才能使意识阈上的观念处于活跃的状态,形成统觉并获得知识,因此兴趣应是多方面的和广泛的。赫尔巴特将兴趣方面的教学分为两大类六个方面,包含了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最终使学生适应生产的发展趋势和以后职业的需求,这便是赫尔巴特教育目的中“可能的目的”。其次,实践哲学也对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产生了深刻影响,认为“德行是整个教育目的的代名词”。赫尔巴特认为道德的培养是整个教育最高层次的目的和唯一的任务,即“必要的目的”。他在对康德的先验自由论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道德这种意志需要思想兴趣的培养,而知识、能力的灌输是意志产生的依据,因此赫尔巴特极为重视教学对于道德培养的重要性,他也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将道德与教学联系起来的教育家。
古典实用主义者都是过程实在论者,他们认为实在不只是以自己的方式运动的分离的心灵实体或物质实体,而且应当包括作为过程或关系的基本实在。实用主义的过程实在论在杜威的教育哲学命题里就是“教育(过程)无目的”,在教学过程之外虚构一个遥远的目的或理想,对现实的教学过程来说无意义。于是很多人认为杜威的教育目的是模糊的,但联系杜威的哲学观就会发现其教育目的是清晰确切的。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讲求辩证法,注重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他认为教育的过程是儿童不断生长的过程和经验不断改造的过程。其实,杜威的教育目的贯穿在教育过程之中,在于培养学生的有益经验使其成为社会的良好公民。同时,根据杜威的理论,社会是每个公民组成的有机体,通过教育这种有益生长的获得最终可以实现整个社会的民主主义。
赫尔巴特注重儿童兴趣的培养和道德的完善,并最终为选择职业需求和适应社会需要做准备;而杜威教育无目的论实则为实现民主主义社会的目的而服务的,二者互为条件、互为表里、互为因果。
2.不同哲学观下的课程
课程是教学论的主体,是不同的教学思想得以实施和彰显的途径,课程的理论与实践同时需要以哲学为依托。
赫尔巴特的哲学体现了反映论思想,他将事物分为主体和客体,主体是认识者,客体是被认识的客观存在的万事万物。主体与客体是二元分离的,客体的存在都是被现象掩盖的,人们的直接的感性认识是有偏见的,必须经过理性思维的加工上升到理性认识才可以掌握事物的本质。而理性加工的过程可以通过教学来实施,因此教学的课程安排必须是系统的和有逻辑性的。另外,客体的确定性以及主体对客体的依赖性决定了课程内容是作为客体存在的经理性加工已掌握的知识。由此形成了“以课本为中心和教师为中心”的课程模式。 杜威的课程论思想是建立在实用主义经验论基础上的,经验论认为只有有机体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获得的经验才是真正的知识。一方面,杜威强调活动的主动性,认为知识是不确定的,其形成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因此需要不停地“做”来不断获得真知。另一方面杜威强调经验获得的直接性,认为只有儿童亲身体验才可能得到知识。书本中讲解的内容只是学生认识和改变社会的一种工具,学生需要不断发挥主观的能动性将其改造为知识,而不能被动接受书本上的内容。杜威关注儿童的本能并以此来设立课程,以活动课程为中心,包括各种各样的活动作业,主要有游戏、讲故事、观察及手工作业四类。因为杜威认为这四类课程与儿童生活切身相关,学生可以从中有效地学到知识。
由此可见,赫尔巴特的课程理论重视教材的计划性和知识的逻辑性,强调对已经掌握的间接经验的学习;而杜威以开展活动课程为主,更注重直接经验的获得。其实,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相互依赖而存在的,课程中如果过于偏重一方面而忽视另外一方面所获得的知识都将是片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