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儿童的音乐欣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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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儿童的音乐欣赏能力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其媒介是按时组织的、有规律的声波(机械波的一种)。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养儿童的音乐欣赏能力,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养儿童的音乐欣赏能力1
音乐,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艺术,能给人精神上最美的享受和最强的感染。柏拉图认为:音乐具有潜移默化、美化心灵的作用。喜欢音乐是人的天性。音乐欣赏,一般是指通过聆听音乐作品获得审美享受的音乐活动。
音乐欣赏是人们在听音乐的活动中对音乐作品进行感受、鉴赏、品评、理解的一种审美活动。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时间的艺术、情感的艺术。它主要是通过“听”来进行的。听音乐是一个从听觉上进行审美的过程,通过听觉获得的音乐形象,必然会在大脑中引起联想和想象,必然要产生与作品情绪、意境相吻合的情感的共鸣。欣赏音乐可使儿童接触更多的优秀音乐作品,开阔音乐眼界、丰富音乐经验,对于完善人的文化修养和培养人的心理素质,有着深远的意义。
音乐欣赏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培养得来的。铃木认为:“人的能力不是天生的,才生下来的孩子依从大自然赋予的,要生存下去的生存机能,在所遇到的环境中适应着那种环境而获得各种各样的能力。”要培养音乐欣赏能力必须从小开始。许多人听到不熟悉、自己不喜欢的音乐时,都会一味地摇头说:“不好听,听不懂。”其实,音乐并不神秘,只是他们不具备音乐欣赏能力。要想“听懂”音乐,必须有“欣赏音乐的耳朵”。否则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铃木说:“没有天生的音盲,音盲是由于千百次听音盲父母唱摇篮曲造成的。”他还说:“音乐的耳朵可以在听力训练中得到,而不是天赋或固有的,以后多练习就多出效果。它是人类的适应性在听力训练上的发展”。想要有“欣赏的耳朵”就必须从小培养听觉能力。音乐听觉是在听觉上要求出来的,而且开始要求的愈早,将来的效果愈好。
一.从小培养儿童欣赏音乐的兴趣
英国莱斯特大学心理学院的音乐研究小组发布了一篇心理研究报告,报告中说婴儿可以记住出生前3个月内听到的音乐。研究小组的领导者亚历山大·拉蒙特说,只有妊娠20个星期后,子宫的胎儿才能完全听到声音。科学实践证明:胎儿早在母体内6个月的时候,其听觉器官已发育成熟、完善,这就意味着在胎儿期即可通过母亲欣赏音乐完成对胎儿听觉能力的培养。胎儿能分辨不同类的音乐,他们对音乐有喜好和厌恶的分辨力。英国的一位心理学家研究了这个问题,他将听音耳机放在几名孕妇的腹上,然后播放音乐,同时监测胎儿的心跳。有一部分胎儿心跳加速,显然是听了优美动听的曲子的反应。当然也有一部分胎儿并非如此,由此研究人员认为胎儿对某一种音乐已经有了喜好和厌恶。追踪观察发现,对胎儿有反应的胎儿母亲说:“她们的孩子出生后,性情很柔和。婴儿在出生1周之内,就有用耳朵听声音的能力。而人的官能器官,只要能作用时,便有其希求满足或发达器官的本能。
就如卢梭所说的:“人自娘胎出世后,便需要予以教育”。这样,使音乐欣赏一开始就有了一个良好的起点。而铃木认为:“除了音乐之外,再也没有能够从出生时就开始进行教育的领域了,从这一意义上说,音乐教育是相当重要的。
对于不同年龄的婴幼儿,给他们所选择欣赏的音乐也不同:对于胎儿,一些古典音乐,柔和和优雅的曲调较为适宜。特别要注意,放音乐要有一定的时间,不要为了进行音乐胎教而终日放着音乐,干扰胎儿的宁静。采用“吸吮技术”研究发现,出生24小时的新生儿,在听到优美音乐是吸吮速度加快,用停止吸吮和躁动不安来拒绝无节律的噪音。因此,要给新生儿听轻柔、旋律优美、节奏鲜明的音乐曲调。4个月的婴儿开始“倾听”音乐,他们比较喜欢听优美的音乐。5-6个月的婴儿对音乐旋律变化已有感知能力。出生12个月后,婴儿能记起并喜欢他们出生前听到的音乐。因此,在对婴儿时期至幼儿期的孩子进行音乐熏陶时,应选择具有静谧感的中外古典名曲为好。如:钢琴曲《梁祝》,扬琴、二胡、古筝等乐器演奏的乐曲。3-6岁的幼儿应以欣赏他们能理解的歌曲为主,适当听一些有标题或无标题的作品,如:《狐狸和兔子》、《幼儿园的一天》、《四小天鹅》、《牧童短笛》等器乐曲。还有一些如:《摇篮曲》、《打击乐曲》、《儿童歌舞曲》等旋律优美、节奏鲜明的器乐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