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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教学反思(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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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充足的时间”。这节课学生讨论的时间长达十三分钟,不是事先设计好的,而是课后总结时知道的。讨论的结束也不是教师宣布结束的,而是自然地小下来、静下来。其实,我向来觉得,讨论的话题倒不宜过多,一节课上动辄讨论一下显然是流于形式,但一讨论就得“尽兴”,就不必有时间的限制。否则,讨论还没开始,先规定“三分钟”、“五分钟”,谁还有心思尽情地把话讲清、说完呢?讨论的时间即使长一点,哪怕影响到以下环节的施行,也不必遗憾,因为课堂教学的设计本来就应该围绕学生进行,学生们能通过自己的活动“有所得”,这就是一节课最大的成功。

  说起遗憾,我想,如果这些话题不是我给学生的,而是学生们自己根据课文内容找出来的,那该多好啊!我甚至还想,学生们说不定还能“挖掘”出更精彩的话题呢。

《孔乙己》教学反思(第5页)9

  一、背景

  这是一堂阅读课,教学任务是从孔已己的细节描写中体味其性格特点。此时,有位学生提出了这样一个疑惑:孔已己很穷,又好吃懒做,出于生存需要,只得去偷。但他为什么不偷别的诸如衣服钱财等,而偏偏选择了偷书呢?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话题激发了大家的兴趣。而且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深入挖掘文本的挈机,如何利用学生抛出的这块砖引出文本中更深层次的蕴涵着的那块玉,是教师作为引导者所必须做到的。趁着学生讨论之际,我迅速整理着思路,以期使这条线成为较流畅的抛物线。

  二、共同生成过程

  师: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遭社会凉薄的人,他悲凉的一生与偷字结下了不解之缘:因穷困潦倒又好吃懒做而偷,因偷而遭打,因偷而受人嘲笑,又因偷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失去了站立的资格。其实,作为一个多余人,窘迫的孔已己在求生存的夹缝中需要很多必须品,很多东西都可以是他偷窃的对象,我们先找找看,孔已己不偷书还能偷哪些?

  生:钱。这应该是毫无疑问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生:书。因为我想孔已己应该很喜欢读书,因为书上说他写得一手好字、满嘴之乎者也、茴香斗的茴字有四个写法,虽然这些书读了也没什么用。我估计孔已己家没有好书,而书对喜欢读书的人来说是精神粮食。

  生:酒。因为酒是孔已己的命根子。文中提到,他最后无法行走以致穷途末路时,他生命里的最后一次挣扎是摸出四文钱,放在我的手里,换了酒喝完后,便又在旁人的谈笑声中,坐着用这双手慢慢走去了。都这样子了,还忘不了酒。

  生:一件长衫。孔已己显然很看重他那件又破又脏的长衫,我们刚才也说了,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象征,孔已己舍不得将它脱下来洗一洗,更舍不得将它换掉。

  师:这么多物品都是孔已己所必须的。孔已己作为封建科举制度的.忠实追随者、受害者,他一不偷钱,二不偷财,只偷书。孔乙己之所以选择偷书,绝不是偶然的。我们能从书上为孔已己的窃书找到充分的理由吗?

  生:我想这与孔已己自欺欺人的个性是分不开的。因为当别人嘲笑孔已己我昨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已己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孔已己认为即使是偷书,因为与读书人沾边,也算不得偷。

  师:确实,在世人的眼中,贼不是个好听的字眼儿。贼,偷窃者,世人鄙称三只手也。凡正人君子,都不愿自己的声名与贼字沾边儿,但如果是雅贼,那又当别论了,他和鼠窃狗盗之辈不可同口而语。孔乙己千方百计将自己划归至雅贼之类,以维护读书人的面子。所以面对别人的取笑,他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生:孔乙己终其一生追求不懈的师名,但胡须花白的孔乙己最终与功名无缘,这无疑成了孔乙己心头的疤,稍有触摸,便揪心地痛。所以当大家嘲笑他为何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时,孔乙己由刚刚的不屑置辩到颓唐不安、脸色变灰。同是读书人,凭什么丁举人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而自己却是酒客的笑料。既然范进50岁可以中举,中举后乡绅一反常态对他百般讨好,自己当然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读书人的身份和终极追求。但自己没钱买书,又想干体力活,只能去窃书,当然也顺便解决生存问题,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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