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中美化与丑化的探讨论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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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化”与“丑化”的逻辑
“美化”一词我们并不陌生。《毛诗序》里对《汉广》一诗的解说即有:“《汉广》,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这里的“美化”是指美德教化推广天下的意思。“美化”的另一种意思是指主动让一个事物变得更加美好,装饰点缀,遮蔽掉一些缺陷,这也是人之常情,是一种美学的技巧,按说这应该是一件好事。比如我们经常说的美化园林,美化家园就是这个意思,正如鲁迅先生在《拟播布美术意见书》中所说:“然所见天物,非必圆满,花或槁谢,林或荒秽,再现之际,当加改造,俾得其宜,是曰美化。”这就是说“天然之物”难免尽如人意,所以我们要修饰装点,加以“改造”,使其更符合我们人类“美的规律”,这就是美化。艺术中使用各种艺术手法,美化自己的人物形象,这更是基本的美学原理,邹弢在《三借庐笔谈》中说蒲松龄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这样二十余个寒暑,《聊斋志异》方才完成。“粉饰”就是美化自己的作品,这是文艺基本的手段。刘西渭在评价沈从文时说:“他热情地崇拜美。在他艺术的制作里,他表现一段具体的生命,而这生命是美化了的。”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美化”是艺术家的基本艺术手法。因此,艺术家按照自己的艺术理想来典型化、美化自己的人物形象,按说这是不足为怪的。而且中国自古追求“十全十美”,爱“美化”自己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大团圆”以及“十景病”等,这些“善意的谎言”都是追求美化的结果,所以我们的民族心理是有着追求美化的根基的。我们这种美化,虽然有些不真实,但毕竟只是表达人们一种美好善良的愿望,对于这种“美化”,人们似乎并不十分厌恶。但是新中国成立后文学批评中的“美化”这一概念却成了一个贬义词,变成了专指为不好的事物涂脂抹粉的意思了,这种美化变成了一种恶意,它不是指一种美学意图与美学技巧了而主要是一种思想政治性的批判了。
“丑化”本来主要是指主观上把一个事物变得更丑,把一个事物的缺点夸大膨胀,充分暴露它的缺陷,使之呈现出喜剧化的特点来。我们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对象往往就会故意丑化,这本来也无可厚非。比如我们对于大奸大恶的秦桧恨之入骨,自然就会丑化他,甚至妖魔化他。但是“十七年”时期“丑化”却主要是指丑化了正面人物,是一个批判性词汇。美化了不该美化的东西,丑化了不该丑化的东西,这种主观错位成了“十七年”时期“美化”与“丑化”的主要用法。文学艺术上的美化与丑化本来主要是“典型化”的一种手段,但“十七年”时期美化与丑化的用法却失去了艺术手法层面的意思,变成了思_想政治层面的动机分析,主要是指“不真实”地反映社会历史以及人物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