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环境问题调查报告(通用14篇)(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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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中心镇、一般乡镇、村庄区域区分,制定不同标准,分类组织实施。把农村垃圾处理等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采取“村收集、镇中转、失去处置”的运行机制,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随处乱倒的陋习。
二是建设中心镇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防止城镇污水污染。从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情况看,城镇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后一般能够满足农灌用水的要求,既能防止污染水环境,也能够节约水资源。
从湘潭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得知,20xx年,湘潭市开始向国家环保部争取中央农村环保资金,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当年,成功争取到资金77万元,对岳塘区板塘乡摇钱村进行了环境整治;20xx年,争取到272万元,分别对湘潭县白石镇潭口村、韶山市清溪镇清溪村、湘乡市棋梓镇鹅石村进行了环境整治;20xx年,争取到1700万元,对湘乡市和韶山市的农村环境进行了整治。
2.3依靠科技力量,大力发展新型农业
要把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相结合,采取秸秆还田、作物倒茬轮作和生物固氮等措施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地力。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提倡和推广使用有机肥料。逐步取消关闭小型饲养场,支持创办规模化的畜禽饲养场,采用科学化的排污治理手段。把种植业和林业、牧业、渔业以及相关加工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具有生态合理性、功能良性循环、能耗低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走循环经济之路,这样及解决面源污染问题,又带来经济效益,使农业经济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与持续发展目标,达到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统一。
从株洲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全市有养猪户约20万户,年存栏规模500头以上的养殖场123家,其中2000头以上的11家。规模在2000头的养殖场在20xx年6月前已完成治理;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已于20xx年6月前完成治理。
在整治的同时,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市农办每年争取国债资金1000万元,利用养殖污水粪便建沼气池,,每家农户补助1200元,每年建设沼气池8000余个。畜牧部门还在三年内争取到3600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养猪小区的栏舍建设,20xx年改进完善规模养殖小区(场)76个,2009年再度改良小区(场)65个。
2.4健全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目前很多地方农村的环境监管工作基本处于真空无人管理的状况,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要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努力形成“层级职责清晰、面上责任落实、运转制度保障、防治公众参与”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各级农村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法,认真抓好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减排,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闭。严格环境准入,淘汰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防止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通过推行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能够促进各级政府领导层对本辖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化,并通过量化指标考核,使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化,别切实得到落实。
株洲市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少、素质较低且监管能力及手段弱,醴陵、攸县站稍好外,其他3各站3—4人,离国家县级站的标准建设要求15人相差甚远。检测仪器缺乏,现有的几台仪器非常落后,均无专用检测车辆,大部分污染物县环境监测站无法检测,不能掌握其污染情况,监测站形同虚设。针对以上情况,株洲市重点加强先环境保护局的建设,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或环保专干,建立了乡镇长及党委书记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环境问题调查报告6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