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题材文学创作的历史真实论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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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说,那已经无法完全知道的本真的历史原貌是“历史1”,而历史学家记载的史书,那里面的历史事实,不完全是历史事实,已经加入了历史学家的主观成分的过滤,他褒杨他认为好的,贬抑他认为坏的,鼓吹他想鼓吹的,遗漏他想遗漏的,甚至其中也有起码也有细节和情节的虚构等等,这就是“历史2”。司马迁给我们提供的是“历史2”,不是“历史1”。如果说,“历史1”是原本的历史真实的原貌的话,那么“历史2”是经过历史学家主观评价过的历史知识形式。
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是从哪里开始的呢?有些历史学家要求从“历史1”开始,这是对历史题材创作的一种苛求,其实是做不到的。历史题材创作一般只能从史书开始,也就是从“历史2”开始。
从历史2到历史3
历史题材文学创作从“历史2”――史书开始,但不是重复史书。史书作为“历史2”是属于历史学,不属于文学。真正的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实际上是从“历史2”――史书开始,加工成文学作品。如前所述“历史2”已经有了加工,文学家创作历史题材的作品是在加工上面的再次加工。这后面的作家的加工属于文学加工,所产生的历史已经不再是“历史2”,而是“历史3”了。
那么,“历史3”与“历史2”有什么不同呢?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是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的呢?
毫无疑问,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只能从历史2开始,即从史书所提供的事实开始。因为作为历史2的史书是创作家首先要熟读的,因为不论史书如何夹带着主观成分,它总是提供了大致的历史线索、历史框架和时空断限。如何一个创作家连这些都一无所知,创作也就不可能。但是如何只是停留史书记载的具体描写上面,也还是不行的。对于历史题材的文学创作来说,最重要的一环是“艺术加工”。
“艺术加工”涉及的范围很宽,几乎就是再谈整个文学创作的规律,这篇小文里无法展开来讲。只能就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来谈点看法。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都不是随意的,它的形成和产生都有其必然性。因此,在把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中,如何尽可能做到“合理合情”就变得十分重要。所谓“合理”,就是说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发展有它的内在的必然的逻辑性,他的形成和产生都受历史背景和条件的影响,创作家最重要的艺术加工就是要摸透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这种内在的必然的逻辑运动规律,一旦摸透了,就不能随意地打断这种内在的必然的运动逻辑,而要始终紧跟这种逻辑。所谓“合情”,就是指历史人物的情感活动也是有内在的运动的轨迹的,他或她欢笑还是痛苦,是喜还是悲,是愤怒还是兴悦,是希望还是失望,等等,都不是随意的,也是有它自身的规定的。创作家对于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这种运动轨迹,只能遵从,而不能随意违背。
列夫·托尔斯泰也是一个著名的历史文学家,他曾说:“不要按照自己意志随便打断和歪曲小说的情节,自己反要跟在它后头,不管它把您引向何方。”[2]列夫·托尔斯泰所说,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中国古代文论里面,也有“事体情理”的说法,即所描写要符合对象的运动轨迹,不可胡来。曹雪芹是大家都佩服的小说家,他说:“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事体情理罢了……至若离合悲欢与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
不敢稍加穿凿,徒为哄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3]这里所说的“事体情理”,所说的“追踪蹑迹”,就是讲要把握住描写对象的活动的轨迹、性格的逻辑和命运的必然。要自然,要天然,不要为了搞笑,为了增加噱头,而离开、歪曲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内在的必然的运动逻辑。当然,编写历史小说、历史剧,为了增加读点和看点,增加艺术情趣,增加艺术效果,有时插科打诨是不可免的,但正如明代戏剧理论家李渔所说:“科诨虽不可少,然非有意为之。如必欲某折之中,插入某科诨一段,或预设某科诨一段,插入某折之中则是觅妓追欢,寻人卖笑,其为笑也不真,其为乐也甚苦矣。妙在水到渠成,天机自露,‘我本无心说笑,谁知笑话逼人来’,斯为科诨之妙境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