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精选10篇)(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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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社团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7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凡学校内由学生发起、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社、俱乐部等学生自治组织,均属于学生社团。
2、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3、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4、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3)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5、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校党总支领导。校团委受校党总支的委托,在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的指导配合下,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二、社团申请成立的程序:
1、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成立临时筹备小组,由社团临时负责人向校团委申报。按理论学习类、文学艺术类、体育健身类、学术科学类、志愿服务类、综合类六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一个学生社团只能登记一个类别。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
(1)《师大附中社团申报表》。
(2)本社团的管理办法。
2、由校团委门对《社团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可行性论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成立申请及筹备期间,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者。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有不良动机的。
三、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冠以校名字样的名称。
2、宗旨。
3、经费来源。
4、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
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其他必要的事项。
四、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成立全校性的学生社团,必须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学校备案。
2、学生社团聘请本校指导教师至少一名。
3、学生社团不刻公章。
4、各社团在开学第二周进行社团招收社员宣传活动。每位同学于开学第二周填写《师大附中社团报名表》,每人依兴趣爱好选报社团。各社团负责人一周内进行初审和面试,审核(选拔)后签名送交团委存档。
5、学生一般最多同时参加一个社团。
6、每一社团应选社长1名,办理社团一切事务,对外代表该社团;副社长1名,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根据社团具体活动设若干部长(负责人)。学生社团干部每届任期一学期,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改选。
7、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道德行为失范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8、学生社团主办刊物、刊印专集等必须经学校团委同意并由相关教师担任终审;刊物、专集一般限于本校内交流,确需参与校际交流的,其范围由学校团委核定。
9、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须报学校团委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10、学生一般不参加社会上的社团,学生社团一般不作为社会社团的分支机构。学生社团的校外联系工作,一律用学校团委的介绍信。
11、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制订工作计划,经本社团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业务指导教师审阅,报校团委备案后执行。
12、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记录及形成的决议经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后,报挂靠部门批准,校团委备案。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审议批准负责人工作报告;修改社团章程;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审议学生社团经费使用与收支情况。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者半数以上通过,学生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