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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数学的论文15篇(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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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6、8、10总共有几个数?

  5)6、8、10总共有几个数?

  在我计算出结果后,爸爸又要求我分析它们之间的规律,并用公式来表达计算结果:

  经过好一会儿的脑力激荡,我终于理清了头绪,找出了计算数列个数的基本公式:即,

  数列个数=(末项-首项+差)/差,

  采用该公式,可以验算上面几道题的计算结果:

  1)1、2、3、4…·8、9、10的个数=(10-1+1)/1=10

  2)2、3、4…·8、9、10的个数=(10-2+1)/1=9

  3)0、1、2、3、4…·8、9、10的个数=(10-0+1)/1=11

  4)2、4、6、8、10的个数=(10-2+2)/2=5

  5)6、8、10的个数=(10-6+2)/2=3

  这样等差数列和的计算公式可以改写成:

  等差数列的和=(首项+末项)*

  于是,习题答案很快就计算出来了:1-3+5-7+9……-1999+20xx

  =(1+5+9+……+20xx)-(3+7+……+1999)

  =(1+20xx)*-(3+1999)*

  =20xx*-20xx*

  =1001。

  做题目时,只要肯思考,任何题目都会迎刃而解。

  数学小论文

  一天,我和妈妈上街去,看见一个小摊前围满了小孩。好奇的我赶紧走过去,原来摊主设了个可得奖品的游戏。一尺见方的硬纸板上用黑笔画了个“?”并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标上1. 2. 3. ……12。1. 3. 5. 等奇数格上放了手表等较贵重的物品。2. 4. 6. 等偶数格上是些不值钱的`小贴纸,纸盒正中有枚小指针。参加游戏的小朋友轻轻拨动小指针,它就会转起来,当它停下来时,看停在几号格,然后你再按指针所指的数字往后走相应的格数,这时走到的格子里的物品就归你了。每玩一次只要付一元钱给摊主即可。

  奇怪,怎么玩的人都只得到小贴纸呢?妈妈让我好好想想这中间有什么奥妙。

  我想,小指针可能停在1. 3. 等奇数上,也有可能停在2. 4. 等偶数上。但问题的关键是还要往后走与它相同的格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也就是说,一个数加上它本身,结果肯定是偶数。所以不管指针停在奇数还是偶数上,最后得到的偶数的可能是百分之百,而得到奇数的可能性是0。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指针停在奇数“5”号格。这时还应该往后走5格,6. 7. ……10,好,停在“10”号格上了,假如指针停在偶数“6”号格,再往后走6格,7. 8. ……12,就停在“12”号格上了。

  所以,不管指针停在哪里,往后再走同样的格数后,所得到的都是偶数,因此小朋友都只得到最便宜的小贴纸,而得到贵重物品的可能性是0。这个摊主肯定能赚钱。

  其实,生活中的一些小把戏只是运用了某些知识,只要你肯动脑,勤思考,多分析,就能发现其中的奥妙,你就不会轻易上当了,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的第一篇数学小论文

  _浅谈“最大公约数”在实际中的应用

  我们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数学课本,讲到了“最大公约数”的问题。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也很广泛。下面,我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最大公约数”的概念:

  要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叫“约数”。我们说,如果整数a能被整数b(b≠0)整除,那么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约数”。例如:12能被1、2、3、4、6、12这六个数整除,那么12就叫做这六个数的倍数,这六个数就分别叫做12的约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数的约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约数是1,最大的约数是它本身。

  那么,什么是“公约数”呢?我们说,几个数“公有”的约数,就叫做这几个数的“公约数”。例如:12的约数是1、2、3、4、6、12;18的约数是1、2、3、6、9、18;那么12和18“公有”的约数1、2、3、6,就叫做12和18的“公约数”。这四个“公约数”中,1最小,6最大,那么1就叫做12和18的“最小公约数”,6就叫做12和18的“最大公约数”。由此可以看出,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它们的“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

  二、求“最大公约数”的方法:

  求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先分别求出每个数的“约数”,然后找出它们的“公约数”,再在“公约数”中找出最大的一个。这里,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质数”和“合数”。课本上的定义是: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例如:2、3、5、7、11都是“质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就叫做“合数”。例如:4、6、8、9、10、12都是“合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例如:60=6×10=2×3×2×5;28=4×7=2×2×7。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也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像这样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就叫做“分解质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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