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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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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2日,人人影视与射手网同一天宣布关闭,这让版权问题成为了悬在国内各视频网站头顶上的“达摩斯之剑”。乐视的主要竞争对手小米也因小米盒子内容的版权问题多次被起诉。据公开资料,乐视网所拥有的正版影视内容之数量在行业内处领先地位,其集团旗下主导影视制作和发行业务的乐视影业也成为提供独家内容的来源。尽管如此,乐视也曾于2014年因乐视盒子的违规被广电总局要求整改,身陷“牌照风波”。正版的内容和正规的渠道成为了乐视发展的源动力之一。作为一种内容产业,正版版权始终是其经营的核心,唯此才能不断丰富内容,实现可持续发展。互联网新产品投入市场后,一旦取得成功,很容易被竞争者所效仿。若对产品的专利、内容版权等没有做到足够重视,产品的后期发展便易受到市场上存在的众多类似产品的制约。互联网新产品不仅应注意产品本身的专利和终端内容的版权保护,也应当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深入了解。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互联网企业应将其核心技术作为基本专利进行保护,从而获得合法的市场支配,形成市场占有优势。2015年,国家正式确定了推进“互联网+”深入发展的多项政策。乐视超级电视自以来,以其“内容+平台+终端+应用”的生态模式对传统电视行业造成冲击。电视产品之外,乐视还通过超级自行车、与阿斯顿马丁合作电动汽车等多个项目,用其互联网思维为传统产品注入新的定义,“化相识为不识”令消费者耳目一新。“互联网+”的推进为乐视超级电视等互联网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环境支持。

  5总结

  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决定了互联网产品的发展难以一帆风顺。以乐视超级电视为例,目前,它的线下销售、盈利模式都存在着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而面对乐视超级电视的冲击,传统电视品牌也在开展自救。在“互联网+”时代,家电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战略转型,全面加速向互联网的转型与变革。此外,搜狐视频、腾讯视频和爱奇艺三家视频公司已组成“视频内容合作组织”,宣布对国内外视频版权内容进行采购,对已采购的部分内容进行合作分享。面对多方面的竞争与挑战,乐视的发展模式能坚持多久,我们仍需跟踪观察。发展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产品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属不易,乐视超级电视在资源整合模式、用户体验、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可为其他开发互联网新产品的企业所借鉴并付诸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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