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重要性(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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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音乐的外在组织手段和表现形式。在舞蹈表演的范畴下,节奏应该是最有代表性的“乐形”,也是与舞蹈表演关系最为密切的音乐要素之一。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涵盖了节拍、速度、力度、附点、切分、休止等诸多内容,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指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即拍点的组合。音乐的力度有强弱之分;速度是节拍的速率,大致分为慢、快和适中。速度是音乐节奏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样是三拍子,用快速,会给人以活泼明快的感觉,而用慢速,就会获得优雅、闲适的效果。通常快的节奏是比较令舞蹈演员和观众兴奋的,它和我们激烈运动时的心跳、呼吸相对应;而慢的节奏则使人心态平和、情绪稳定。
2.“乐意”。何谓“乐意”?
即音乐内在所包含的意蕴与艺术形象。音乐通过什么来传情达意?旋律,即声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旋律是乐曲的基础,乐曲的思想感情都是通过它表现出来的。旋律可能是舞蹈演员听到音乐的第一感觉,是否动听,有没有可舞性,都是指音乐的旋律。舞蹈表演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要塑造艺术形象,音乐同样如此。靠什么?音乐旋律。舞蹈与音乐有一个共通之处:艺术形象的塑造都必须借助想象来完成,包括演员的想象,也包括观众的想象。音乐的表现方式本来就具有很强的抽象性,舞蹈演员完全可以通过对音乐的丰富想象来实现时空的跨越,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对无限时间的肢体呈现;而舞蹈观众也可以乘着舞蹈与音乐的翅膀,展开对演员们舞动画面的想象,徜徉于二者所营造的如真似幻的艺术梦境中。
[1]彭吉象 艺术学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4。
[2]于平 舞蹈文化与审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5。
[3](美)约翰・马丁 著 欧建平 译 舞蹈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