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论文范文 > 正文

论文写作中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第3页)

本文共计6726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3分钟。【 字体:

论文指导服务

毕业论文网专业团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及相关咨询服务

论文指导 毕业设计 答辩咨询
微信号已复制到剪贴板

  然而,这里对黑格尔观点的间接引用,既没有标为参考文献,也没有标为注释。

  我们再看:

  所以在英国尽管也有排除司法审查的规定,但法院总是根据“越权无效”的原则使排除司法审查的法律条款要么完全不发生作用,要么只在一个小范围内发生。① (P49)

  这里则被处理为注释,排于当页地脚:

  ①参见[英].威廉·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52页。(P49)

  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出,不同杂志对参考文献与注释的理解不同。即使同一本杂志,在引用的问题(包括直接引文、间接引文和观点的引用等)上,有的处理为参考文献,有的处理为注释,有的则既不作为参考文献,也不作为注释。这一问题上的随意与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概而言之,关于“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分,无论作者写作还是编辑对文章进行编辑处理,大致经常遇到以下一些问题,例如:引文究竟属于参考文献还是注释?吸收、借鉴或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应当如何处理?参考文献和注释是否有必要都具体到页码?参考文献与注释在文中的为止如何安排?等等。

三、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内在区分及现实问题的处理

  我们觉得,这些问题的处理,关键在于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内在区分。我们认为,参考文献是业已产生的一些思想成果,即如《辞海》所说,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它的功能在于供作者“参考、参酌”,对作者写作该文发生了潜在的影响或启发,是该文得以形成的一些思想来源或依据;而注释则是作者对文章(包括题名、作者、引文、观点等)有关内容所作的说明和解释。前者是他人或自己已经在客观上产生或形成的观点,因此,《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规定为“一般应限于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以证实其客观存在;后者表达的则是作者本人在写作该篇文章时的想法和意愿,即对有关内容的一些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

  因此,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内在区别应该在于谁包含了更多作者本人的思想、观点、意愿。虽然这种作者本人思想、观点、意愿的“多与少”不可能精确区分,但明显地,注释中应该包含更多作者本人的思想。也正因为此,所以《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规定:“注释集中排在文末时,参考文献排在注释之后。”注释位置之所以在前,更接近正文,暗含了其中包含更多作者意愿的意思。再看该规范对“致谢”的处理,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佐证:“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排于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其理由正在于:致谢虽然不属于正文,但它是作者明确意愿的一种表示,所以相对注释又应该置于注释之前。这层意思,正如唐孔颖达疏《礼记·曲礼上》时所说:“注者,即解书之名,但释义之人,多称为传。传谓传述为义,或亲承圣旨,或师儒相传,故云传。今谓之注者,谦也,不敢传授,直注己意而已。若然,则传之与注,各出己情。”

  根据这一条重要的思路,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1、引文究竟属于参考文献还是注释?

  引文目的是为了论证或说明某一观点,指明引文的出处原属于“注”;最初的“注”即是如此,而且以前的论文与著作也大多如此处理。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因为,引文中所包含的作者本人的思想明显是不多的。直接引文常常是摆出一个观点,以证明或说明作者自己的某个观点,虽然在引用的过程中暗含了作者的意愿,但终究是不明确的,而且作者之所以采用直接引用这一形式,正是试图显得这一观点并非自己的观点以示科学、客观。间接引文同样如此,尽管作者在引用时对原文作了某些处理,如综述、改变说法等,但观点仍然是他人的,至少是以前已经产生了的。因此,将引文以参考文献形式出现,更能显示作者的客观、公正,以及对他人成果的尊重,对历史的尊重。正因为此,越来越多的规则明确将引文处理为参考文献,这种做法也为越来越多的期刊所采用。而且,下一步也可以考虑将这一做法引入论著中,以利于科研成果的信息化、处理的规范化。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