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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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作者/许木道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建设现代企业的必由之路,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要义。破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更加需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突出位置。”这是全国总工会在第七届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提出的重要主张,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企业要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先“人”后“企”的理念统领企业各项工作。有一个对职工负责的企业主,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其良好的社会形象,本身就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体现。但是,也有一些企业经营者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导致劳资纠纷频发。针对近年非公企业频发的劳资矛盾、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表明,大部分的劳资纠纷与企业经营者不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有直接关系。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多年,但不少非公企业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都比较含糊。如五大社保金缴纳、休息、休假、计件工资工价标准、加班工资、超时超量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技能培训等大打折扣。一旦出现纠纷,解决难度较大。
2、缺乏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工作环境差,安全隐患多,生产事故、人员伤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不注意安全卫生,以至于一些员工患上职业病,甚至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导致劳动纠纷不断。
3、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
一些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按法律有关规定,在环保、节能、劳动保护等相应配套设施建设不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有的虽然设施配套齐全,只供检查时使用。节假日、夜间生产乃偷排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由于宏观经济的不景气,政府多方采取措施给企业减负,支持企业发展。但有些企业经营者便千方百计钻政策的空档,偷逃应缴的税费,给国家造成损失。
5、弄虚做假,骗取政府的支持。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技改扩投、转型升级,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区域经济总量。但一些投资者通过虚报项目,以较小的投资,骗取项目资金、税收优惠和土地供应等。以招商为例,有些项目供地多年仍没有开工,使有限的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二,企业不尽社会责任对和谐劳动关系造成了不利影响
近年来,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的劳资矛盾,职工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常山县总工会接待职工上访320多人次,法律授助280多人;2011年职工向县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劳动争议案件400余件,涉案职工1000余人。集体到政府上访,重复上访案件明显增多。
企业不尽社会责任,直接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如果一些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就会导致职工上访,对政府产生不满。一些原本是一般的劳资矛盾可能会上升为职工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如2010年,某企业因违法经营被查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职工多次集体上访,要求政府帮助解决补缴养老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等。2011年,两家企业因被兼并,职工多次到政府要求补偿经济损失并解决再就业问题。2012年,某改制企业因股权整体转让,使160多名职工失业。有些老职工已为企业服务30余年,面对突如其来的困境十分难忍,职工集体到政府门前上访静坐多日,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严重影响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另据了解,由于一些企业经营者不重视安全生产设施配备,不重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与教育,管理粗放,造成近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含死亡事故)呈上升趋势。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和职工及家庭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严重影响职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地方党政的工作精力,对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