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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业声乐教学声乐艺术的优秀论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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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多元化、多样性音乐美学视角看专业声乐教学,相对于平等多元的“理想态”而言有主次之分的多元并行更符合事物发展之“自然态”,但主次之别在传统、在数量,而非优劣地位,并行各元自在的同时交叉融合,即原型与变型、结合型等共存,而非替代或吞并。声乐教学中可以有民美、民通等变型形态的存在,甚至这种变型可以支撑起“元”的规模与建制。但,一方面它无法取代原型,不仅不可取代且对原型具有稳定的寄生性,甚至可以说它只是原型的异质化或一种新质;另一方面,这种变型并非原型的升级版,也就是说,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理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在这里发挥不了效用,或许这种变型具有审美优越感,但在艺术本质上,原型的“纯粹性”似乎更有美学品格与自律意义。从精英文化到大众文化再到多元文化,专业声乐教学在这样的生态转换中,在经历最初的茫然到一度尴尬摇摆又回到其元约定与原点。在多元文化语境中,对专业的界定、解读在不偏离其既定规定的同时,参考社会审美尺度与大众文化经验,这是对艺术的社会属性与审美功能的回归与遵守;对专业声乐教学表现出应有的学术胸怀,即无论原型、变型、杂交型不失专业本色的前提下可以多样并行、可以融合互补。事物发展过程从来就不会像人们希望的那样笔直畅通,“偏离与阻碍”是常态,尤其在艺术领域,偏离与阻碍不仅产生美也贯穿于美生成的技术实践环节之中。专业的自律性与审美的他律性在多元意识的调解下达成某种默契,这是专业声乐艺术与教学对这个时代审美文化的响应,更是专业声乐艺术与教学发展的必然轨迹与自在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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