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哲学观点分析的论文(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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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中药,所含的糖类、维生素C、某些蛋白质等在不同程度上有缓解毒性的作用,所以中医上才有“配伍减毒增效”一说。
将几种中药联合起来使用,是希望通过增添某些中药(其实就是增加了某些成分)来抵消或减轻原来的药物的毒性,这是由矛盾的斗争性决定的。
甚至有的中药有毒成分含量低,并不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所以整体表现出无毒的药性。
2 用质量互变的观点看中药毒性
质变和量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可以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累积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变化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运动状态。
一般情况下,药物在不超过常规使用量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然而,大量使用或长期使用则可对人体造成伤害。
量变的累积会导致质变,用药更是如此。
比如说人参具有补气生津之功效,常用量可治气虚津亏,但大量或超量使用则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轻则火热上炎,口鼻出血,重则兴奋狂燥,乃至于死亡。
中药无论“有毒”或“无毒”,它的治疗作用与毒副作用既是相对的,又是密切相关的,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以相互转化。
有些“无毒”的中药,用量过度或不合理应用,则会转化为“有毒”的中药,毒害人体。
反之,有些“有毒”的中药,只要适量合理应用,则能化毒为利。
如半夏有毒,在预先暴晒处理和常规使用量下,不但不会毒害人体,还可以治湿痰咳嗽、腹胀而食不消。
3 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中药毒性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
联系是客观的,凡真实的联系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可以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把握事物。
联系是普遍的,任何事物内部和外部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世界上的事物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
中药是否有毒,虽然受其内因和中药应用的质、量即是否含有有毒成分、是否整体表现无毒以及用量是否适当所决定,但这三种因素又受到许多别的因素的影响。
因为中药的应用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着中药最终的毒性。
笔者认为这些因素可以分为药学因素、用法因素、人体因素和环境因素。
3.1 药物因素
中药的品种与使用部位、产地与来源、采集时间、储存条件、炮制方法、剂型、制剂工艺这些药学因素对中药有毒无毒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中药的品种不同,所含的成分和含量就会不同。
如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不含强心苷,从而表现出无毒,北五加皮因含强心苷而有毒。
即使是同一种中药因药用部位不同,各部位的成分和含量就会不同,所以可能显示出不同的效能与毒性。
如全蝎,因有毒物质集中在尾部毒腺中,故蝎尾毒性大,蝎身毒性小。
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如土壤、水质、气候、雨量、光照、温度、海拔等相差很大,从而会导致同一中药品种因产地不同而疗效和毒副作用也有较大的差异。
如上面所提乌头,其毒性成分为乌头碱,但不同地区的乌头中乌头碱的含量差别较大,四川的乌头中乌头碱含量为0.5%左右,北京的为0.2%左右,而甘肃的只有0.1%。
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及全草,都有一定的生长和成熟期,故中药的采集时间是否适当,直接影响药物的有毒无毒。
如乌头母根中乌头碱含量春天最高,至夏剧减,从秋入冬渐减直至基本消失,乌头子根则刚好相反。
以植、动物占多数的中药,均含有蛋白质、淀粉、脂肪、糖类等有机物与多种无机物,若储存条件不当,方法失宜,则产生复杂的理化反应,导致部分或整体质变。
中药材通过炮制,内部的各种成分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不少有毒中药,通过合理的炮制,其毒性即可减少或消除。
蜈蚣有毒,其毒性成分为蛋白酶类物质,主要存在于活体当中,经沸水烫和干燥加工后,毒性蛋白酶可全部灭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