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贵州苗族的家庭伦理道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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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表现在苗族人的家庭子女教养方面
作为父母长辈,贵州苗族同胞一般都不会对自己的子女进行过多的干涉,而是让他们在自己宁静、祥和的生活中自由地发展。小娃娃从能说话走路开始,只要自己愿意,他们可以离开父母结伴到小河里摸鱼、游泳,到山上打鸟、捡柴、找蘑菇、采野菜。正是这种自由自在与大自然相融合的过程中,苗族人也养成了自己热爱自然、关爱同胞、坚忍不拔的民族性格与精神。
(二)反对恃强凌弱,以大欺小,讲究自由往来
在贵州苗族社会,家庭伦理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反对恃强凌弱,注重自由往来。长辈们从小就教导晚辈一方面不要仗势欺人,以大欺小,另一方面也告诉晚辈们在受到欺负时不要害怕,要敢担当。因此,贵州苗族人无论对本族人还是外族人都热情好客,在旧社会面对民族压迫时也敢于反抗,真正是“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枪”。
(三)提倡婚恋自由
在婚姻恋爱方面,贵州苗族家庭从古至今专制婚姻都极为少见,一般都很讲究自由恋爱与自由结婚,因而封建社会中汉民族极为注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恋习俗在广大苗民中比较淡薄。在婚前,适龄青年男女都享有自由交往、自主恋爱的权利。做家长的一般不会横加干涉,即使父母不赞成,大多也只是跟自己的子女讲道理,提建议,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子女自己的身上。因为在家长们看来,结了婚就是子女们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他们喜欢哪个就是哪个了,如果强制干涉,反而会由于强扭的瓜不甜而使子女们在今后闹矛盾导致家庭生活不和睦,而这恰好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年轻人中也有请人说媒的,不过基本上都是青年男女先相互喜欢,另一方才去请媒人牵线搭桥,主要是图个说话方便,避免到时害臊而已。有意思的是,苗族同胞还专门有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狂欢节———“爬山节”,贵州有些地方也称之为“赶花场”、“赶花山”、“会姑娘”。这种节日活动,常常是农闲时在一些固定的场合进行。过节之前,村寨中的寨老会在村子里串门向各家各户打招呼,让长辈们给年轻人特别是女孩子们放假,并宽容在节日期间男女青年可能出现的“犯规”行为。那些受古代遗风影响特别深远的地方,甚至还专门备有提供给参加节日的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场所“游方”,或者叫“公房”、“女儿房”。到了正式过节的日子,各个苗寨的青年都打扮一新,翻山越岭云集而至,各自寻找自己的意中人。通过双方自由交往,青年男女有了初步的了解,彼此情感逐渐定型,再经过两三年更频繁的自由往来,当事双方便可以谈婚论嫁。另外,在贵州苗族家庭,传统的习惯法虽然禁止同姓同宗的人结婚,其他诸如姨表之间、不同辈分人之间结婚也不允许,但在实际生活中情况也偶有出入。在自由浪漫的恋爱活动中,年轻男女的激情有时不免会冲破一定的习惯,一旦出了这种极端事例,苗民家长们首先会加以劝阻,但如果当事人态度非常坚决,以后长辈们大多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不会真正决然反对,棒打鸳鸯。同时,年轻人也知道,选择怎样的爱情、婚姻,决定权属于自己,只有自由自主地选择才会有真正的爱情,将来才会有幸福的生活,因此即使受到传统习俗的约束,他们也会主动去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真正的感情。
总之,几千年来,由于贵州山区高山深水,道路崎岖,阻碍了贵州世居苗族与外界的交往。在长期的封闭发展中积淀了以“尊老、爱幼、平等、自由”为核心内容的家庭伦理道德。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0.
[2]李廷贵,张山,周光大.苗族历史与文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