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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与临床抢救(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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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阿托品及复能剂使用,提倡早期、足量、反复、准确给药,尽快短期内达阿托品化;阿托品化的维持给药不得少于72h,乐果中毒不得少于1周。阿托品给药方法,以静脉给药较佳,可持续均匀的拮抗有机磷的毒性,缓解患者的毒蕈样症状。但是阿托品应用指标是达阿托品化,而避免阿托品中毒。阿托品停药指标,主要依靠胆碱酶活力高低而定,如中毒症状完全消失,胆碱酯酶活力稳定在50%~60%以上可考虑停药观察。

    对乐果中毒反跳病例,仍主张在使用阿托品及复能剂的同时,输注新鲜全血,以降低反跳死亡率。对并发呼吸衰竭的病人,可考虑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进行机械通气,以保证肺的通换气,避免因缺氧而加重中毒。

    总之,有机磷中毒的抢救治疗急性期处理关键是短期达阿托品化,这与首剂使用剂量和维持剂量有关 ;急性期处理后则预防反跳重于治疗,切不可麻痹大意放松后期的观察、治疗。病情观察要仔细,治疗要全面,防止并发症的出现。另1方面,阿托品减量不宜过快,停药不能过早是治疗抢救和预防反跳发生的主要措施,出现反跳现象应尽早使用阿托品,以维持患者生命,减少死亡。

参考文献
  1 麻世迹.实用内科急症手册,第2版.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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