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实习报告模板(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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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实习阶段(约三周):深入学习施工技术与管理,参加技术或管理工作或工种劳动操作,积累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等。
(3)总结与考核阶段:首先整理总结实习收获,写出实习报告,并离开工地,约2天;然后返校准备答辩考试,参加答辩或考试,约2天。
四、实习的准备
1.建筑工程专业生产实习在建工系领导下,由施工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
2.由施工教研室白同志、王同志同志任生产实习秘书,负责生产实习全面安排。施工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生产实习。
3.生产实习动员由建工系领导负责动员。阐明实习意义、目的和要求。施工教研室负责实习详细讲解生产实习组织与管理办法。这份工作安排在第六学期第8周进行。
4.施工课主讲教师,把分散实习有关事宜,要求在第六学期初通知学生,让学生提早准备联系施工单位。
5.实习的施工单位应是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实习的项目应是三级以上的施工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前往实习。联系不上实习单位的同学或家居山区的同学可返校参加集中实习。
6.施工课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发放联系实习介绍信。
7.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把联系结果按实习项目单详细填写,反馈给主讲教师。主讲教师把分散与集中实习学生人数根据附表(四)统计报实习秘书处汇总。
8.实习秘书编制实习计划、经费计划,指导教师外出检查计划,集中实习安排计划。
9.参加生产实习的教师由生产实习秘书安排做好如下的准备工作:
①实习资料准备,(印刷、下发、上报有关实习需要的各种表格及实习指导书、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
②实习动员,施工教研室负责具体讲解实习指导书有关内容。
③编制详细实习计划,检查指导学生实习、借款等有关事宜。
④学生联系工地情况汇总、审批、复信。
⑤在第六学期末与本市实习基地联系,并落实实习项目。
五、实习的实施与检查
1.集中实习学生由指导教师与实习基地的施工单位联系,统一安排实习工作,并落实施工项目。
2.集中实习由指导教师组织每周一召开实习小组长碰头会,各组汇报一周实习情况,指导教师安排下周实习内容。
3.分散实习的学生,联系好工地后按要求向主讲施工教师回信,在信中说明施工单位、实习地点、乘车路线、工程概况、工地负责人姓名、实习计划(起止日期),便于指导教师审批检查。分散实习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回信日期(以回信邮戳为准)。
4.分散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后,要向指导教师回信,并备好工地评语、工地考勤等,结束日期、回信日期仍以邮戳为准,实习时间不得少于28天。
5.检查实习的教师,要检查学生实习日记,听取工地负责人的反映,并在学生实习日记上签字,返校后向实习秘书及教研室汇报检查人数、地点及对实习看法。
6.集中实习的学生接受指导教师随时检查,指导教师要坚持下工地检查辅导,解决学生实习中的疑难问题。
7.检查期间,如发现学生在规定实习期间无故不上班、不参加实习连续二天者,以成绩不及格论处。
8.学生实习过程中,不遵守校规违反实习纪律,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实习,并把有关学生情况报告实习秘书及系领导。
9.指导教师按实习秘书安排检查计划名单,分赴实习地点,有目的有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施工检查工作。
10.实习教师,严肃认真地填写检查实习记录(见附表)。市内市外、集中分散实习都要填写。
六、实习的要求
1.严格遵守纪律
(1)每个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学生守则和学习单位规章制度,不准酗酒,不准斗殴,不准游泳。
(2)遵守工地作息制度,按时出勤,不得早退、迟到和旷工。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应有医生证明。缺勤超过实习天数1/3者,按未参加实习论;旷工两天者实习成绩不及格,旷工一天者实习成绩不能评为“良”,旷工半天者实习成绩不能评为“优”。出勤情况由个人认真填写考勤表,格式见附表(二),实习小组长或指导人负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