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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范文2000字(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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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新模式,强化考核,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真贫。

  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模式,按照抓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和一个示范点一个发展模式的总体要求,着力突出政策扶贫,产业扶贫,技能扶贫,信心扶贫,增强帮扶实效性。增强考核制度,强化督促考评,增强工作能力,推动精准扶贫深入发展,确保按制度完成各项帮扶目标任务。

  (四)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打造地方特色产业。

  结合当地实际,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选择适合本地条件,有优势、有特色的农业和产品作为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引导农民规模生产,形成有特色的代表性的主导产业,使潜在的优势尽快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比如这几年的生猪、土鸡、乌药等都很有名气。

  四、整改时限

  以上存在的三个问题和四点建议,请乡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底全面整改完毕,并写出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代表、群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工作中加以改正。

调查报告范文2000字(第16页) 篇11

  最近,我们深入有关市县对全省宜林地资源的拍卖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宜林地资源拍卖工作的现状,发现了一些制约宜林地开发利用的症结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提出了我们的初步意见。

  一、我省宜林地拍卖与治理的现状

  宜林地主要指适宜植树造林的荒山、荒地、荒滩,宜林地拍卖是指宜林地所有者将自己所有的宜林地使用权以拍卖的形式转让给他人,取得一定出让金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新的承包经营形式。通过宜林地拍卖把土地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发治理宜林地资源的积极性。

  早在 80年代,针对林业“三定”以来,群众承包的责任山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问题,有些地方就将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和荒滩(当时称“三荒”)承包或无偿分配给农民群众开发治理。但由于群众存有怕政策变等心理,开发治理成效不大。90年代以来,全省各地借鉴以前的经验教训,把拍卖“三荒”作为扩大我省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文件。1990年省政府《关于动员全省社会力量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规定:对林业“三定”后在荒山、荒滩、荒地上营造的中幼龄林,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可以活立木为载体,实行营林劳动、管理、科技、资金投入的有偿转让,或称“买卖青山”。1994年省林业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拍卖宜林“三荒”工作的意见》,对我省宜林“三荒”范围、拍卖的程序、拍卖价格的确定、拍卖年限及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拍卖“三荒”的优惠政策措施。全省出现了宜林地拍卖治理的高潮,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拍卖荒山、荒丘、荒滩、荒地520万亩,共有78533户,366家企事业单位和团体购买了宜林地,其中已有60%得到了初步治理开发。

  总结各地宜林地拍卖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户公开竞争拍卖。对交通方便、立地条件较好,治理难度较小的宜林地,单户有能力治理的,采用单户公开竞争招标拍卖。

  2、联户购买,股份开发。对宜林地面积较大,分布

  相对集中,一家 一户难以治理的,由农民群众通过联户购买,股份开发,按股分红。入股的方式包括: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投劳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入股的股东包括农户、个体户、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

  3、均分到户,拍卖治理。有些地区,为了避免在治理见效后出现“红眼病”,将宜林地按立地条件合理搭配,平均划分到户,由各户向集体交纳宜林地使用费或按收益分成。这种方式在迁西县围山转治理中普遍存在,由于围山转多种植板栗等经济林木,效益较高,这种方式较受欢迎。

  4、改包为卖。为了维持以前形成的承包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强化承包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修改承包合同,合理作价,一次性卖给原承包者。对承包后逾期未治理或治理效果较差的,集体收回,统一作价,公开招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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