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实习自我鉴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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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简单而重复的,我们对此会变得熟视无睹,甚至于变得麻木起来,从而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于是问题开始出现。还记得一个有趣的问题,把一页16开的纸对折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对此不以为意,答日:“不过几米而已。”可是正确的答案却是:可以达到地球到太阳距离那么厚。是啊,我们不应该轻视细节,抱怨生活总在重复,要相信,只要坚持目标,认认真真的做事,终有一天会达到理想的彼岸。
当然,更重要的,司法实践认识实习使用我对法院系统有了深入的认识。我在做完政治部的工作后经常到各个庭室去走动、访问,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们之间是如何分工,书记员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们需要具备哪些素质,等等。如果有开庭审理的案件,我每场必到,观察整个庭审的过程,看法官如何断案,欣赏律师的唇枪舌战、纵横捭阖。前后共旁听了四次庭审,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感受,真正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点谈谈这次实习的认识:
一、初步了解了法官这个职业和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属于公务员,特殊之处在于他要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比较丰富的人生阅历,一颗公平正义的良心。据我所知现在要想加入法官队伍,基本条件是硕士学位,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年龄在23岁以上。可以说条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级法院公开招录法官,却难觅良才。
很多人以为,法官的形象应该是手持法律之剑,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冷漠无情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法官应该有抵御各类纷扰的能力,不受利诱。我所见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样是表情严肃,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业余,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法官要为人父母,为人子女,他们的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在办案中,他们既是有情的又是无情的,他在无情中伸张正义,在有情中彰显人文关怀。
那么法官是如何断案的呢?法官审判案件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案件事实,二是法律适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证明题,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条件,即案件事实。但案件事实要比证明题的已知条件复杂得多,因为案件事实是不充分的,不明确的,不像证明题的已知条件那么一目了然。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是对立的,供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都是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谁真谁假在时难以判断。这时法官就要动用智慧和司法技巧,进行甄别、认定。将这些案件事实与从生活经验中积累的自然法则结合起来判断真伪, 然后把虚假的事实剔除。另一方面,要细心观察,从当事人言谈举指中获得证据,同时要大胆设计,铺垫审讯条件,抽丝剥茧,让证据从事实中暴露出来。当案件事实确定后,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据。这就需要法官运用法律方法,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对高院的部门和职能有了深入的认识。
高院的主要职能部门有办公室、政法部、党委、纪检、刑庭(三个)、民庭(三个)、立案庭(三个)、审判监督庭(三个),还有执行局、法警总队以及其他后勤保障部门。
高院的受案范围包括:(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下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下级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的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高院院长由省人大选举,副院长、庭长和审判员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省高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下级法院已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提请再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审理。
高院审理案件比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案件要少,但他在其他方面的工作,如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方面的工作量比较大。
实习生实习自我鉴定(第2页) 篇3
回顾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我从最初的懵然不懂到现在协助老师们办公,到现在的紧然有序。我从中学习到的有用的东西很多很多。
实习 第一天,进入陌生的环境,紧张的心情,对业务的一无所知,不知道该怎么办。然而相处一天以后,老师们友善的微笑缓解了我的尴尬,和谐的工作氛围化解了我的 紧张。大家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说声谢谢。友好的环境让我很快就融入工作,积极协助前台老师办理人事代理。办理的事情比较琐碎繁杂,老师们都是一边 办公一边吩咐我们找材料,盖章,录信息。看似简单,但是不能马虎,复杂的事都是由这些简单的事组合而来的,一定要细心。这是实习期间,我感受最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