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通用5篇)(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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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篇5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最大化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对电力工程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可显著降低电力工程成本,提高电力工程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从电力工程建设的实践中出发,从建设规模和成本、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和控制。
1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现状
1.1项目投资与审批管理不合理
项目投资与审批管理不合理是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中一直存在的问题。在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等多个部门直接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这使得工程造价在实施过程中,一遇到与钱有关的问题就比较麻烦,不能由一个部门来处理,增加工程造价的难度。不同部门在工程造价控制上的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如果工程项目与部门利益关系较大,该部门就会严格进行造价管理。而如果工程项目与部门的利益关系不大,其就有可能不认真进行造价管理。在建设投资管理中没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求任意对施工工程进行管理,管理较为混乱,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项目审批管理中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一些单位想尽办法获得工程项目,甚至不惜采用漏标、降低投资等方式,导致投资失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