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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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各院系要及时做好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选拔推荐工作。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优先推荐那些已有成果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发表论文、通过省市成果鉴定、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获得专利等),或者有新见解、新思想、应用新技术解决重要实际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选拔推荐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必要时可组织公开答辩。选送的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数应严格控制在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被选为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填写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审批表”,须提交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简介材料的电子文档(简介材料的撰写格式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说明”),有成果的还须提交相应发表论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院系必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将以上提交材料收齐交教务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被评为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负责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的全部内容整理齐备后,交院系存档。资料袋内应含有以下资料:
1、学生规范、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学生规范、完整的开题报告装订本;
3、学生规范、完整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装订本;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图纸、计算书、光盘、照片以及能够证明成果的所有原件;
5、原始的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6、原始的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表;
7、填写完整的答辩申请表;
8、填写完整的指导教师用评价表;
9、填写完整的评阅人用评价表;
10、原始的答辩记录表;
11、填写完整的答辩用评分表;
12、填写完整的成绩计算表;
13、学校要求的其他存档资料。
学生和指导老师均有义务协助所在院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经费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按学校每年经费预算计划执行。
八、附则
本规程适用于安阳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参考执行。本规程自2010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以前与本规程有相矛盾或相抵触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以本规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