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与政治文化关系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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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辞说:“黄裳,元吉。”按《易》之重卦,由两个三画卦构成,每个三画卦都有一个中爻。六五之爻居上卦之中,而“黄”则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实际上,在“十翼”(即《易传》之十篇)内,有关中道的思想已成为其卦象阐释的一条基本规则。爻有阳有阴,阳为刚,阴为柔,刚柔之爻不论居于上卦之中或下卦之中都称作“得中”,亦即刚柔得中,或为一刚得中,或为一柔得中,或为双刚得中,或为双柔得中,或为刚柔分中,此等情形皆视为吉利。如《观卦》《彖传》云:“中正以观天下。”这是对《观卦》六二与九五爻而言。六二阴爻为柔,居下卦之中位、臣位;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君位。六二与九五象征君臣各居其位,各守中正之道,故为吉利之象。再如《比卦》第五爻为阳爻,其辞云:“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传》云:“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从《周易》的卦爻象征里,我们可以明了,“中”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上下四方相对应而存在的,有君必有臣,有臣必有民。因此,守中道这种理念又意味着一种社会政治次序。 从政治学角度看,“尚中”既意味着以“中”为贵,又表征以“中”制四方的行政管辖。前引《淮南子·天文训》所称黄帝“执绳而制四方”一语即说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执绳”是在图腾柱上测日影的活动,“制四方”是对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辅助立柱的控制[2]。但从《国语·鲁语》所言“黄帝能成命百物,与明民共财”的记载看,其“执绳”活动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技术活动,而是有比较明显的行政象征意义,“绳”可以转化为尺度,引申之则为规矩原则。故而,“制四方”应该是按照一定的规矩来治理四方。后世所谓“土旺四季,罗络始终”、“守中以制外”当缘起于黄帝“制四方”的神话传说。《尚书·召诰》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成王”。其意思是说,周成王卜问上帝,在洛邑(土中)亲自治理天下。在古代,洛邑是九州的中心。《白虎通·京师篇》谓:“《尚书》王者必即土中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恶易以闻,明当惧慎。”这个解释既体现了“土中”的特殊地位,又说明了作为“土中”的京师不是与世隔绝的,而是与“四方”有往来的。王居“土中”并非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干,而是要“均教道”,即使伦理教化得以均衡地展开。这种思想在汉代以来一直还是被承袭着。如《汉书·地理志下》谓:“昔周公营洛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南齐书·萧颖胄传》:“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 将黄金铸造的“龙”埋在土中,这表面看来似乎与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是以象征手法来表达对于“土中”的尊崇景仰,而《汉书·地理志》所讲“蕃屏四方”则表明 “四方”诸侯对于据守“土中”的天子是臣服的。 三、“中和”与政治调理 不过,也必须看到,“尚中”理念在政治上的应用并非仅仅意味着四方对“土中”的臣服,而是同时兼有“中和”的社会关系调理意义。居中而“和”,谓之“中和”,这种由“尚中”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观念在道家与儒家的文化传承系统里有各自的表述。《道德经》称:“冲气以为和。”所谓“冲”通为“中”,故“冲气”即是中气、中和之气。孔子《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过去,学术界一些人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马虎”哲学的典型加以批判,其实孔子这句话是从《易经》的“刚柔得中”思想发展而来的,它不是教人做和事老,而是告诫人们,事物发展具有相对性,有正面必有反面,有好必有坏。在这种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有一个中和的道理存在,所谓“中庸”就是注意到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之中和而不至于出现偏颇。例如,一位领导者面对各种不同意见,应该保留那些正确的,而舍去那些错误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在后来的《中庸》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中庸》以“中”为天地大本,明中和之妙用,蕴含天人对应之理则。作者以为“和”是天地定位,万物化生的“达道”。这就把“中和”提高到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认识了。就孔子及其后学而言,他们论述“中和”应该说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展开的,但也不否认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政治与伦理本来就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将“中和”观念应用于处理君臣将相关系,这并非向壁虚造。从《太平经》里,就可以找到许多以中和为思想指导以处理政治关系的例证。该书卷十八至卷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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