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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管理论文实用[15篇](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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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总体而言,我国目前建筑设计行业的现状可概括如下:

  (1)由于我国人口和现行的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政策等因素影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数量之大前所未见,并且业务种类偏向于多样化。

  (2)虽然从业人数众多,建筑设计企业数量也相当惊人,但是从业者的职业水准普遍偏低,特别表现在注册职业人员的严重匮乏上。

  (3)整个建筑设计行业的设计市场和承接工程量在不停的扩大中。

  (4)横向的比较来看,我国建筑设计行业与我国勘察行业之间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发展落差,勘察行业无论是营业额还是利润率上都领先于建筑设计行业。这也说明了我国建筑设计行业还存在着不小的发展空间和提升的可能。

  (5)建筑设计行业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工程承包收入和建筑设计收入,我国目前设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是远远低于工程承包收入,说明设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6)我国建筑设计行业企业都没有取得综合甲级资质。

  1.2设计行业现存问题

  虽然我国建筑设计院的发展有目共睹,但是深究起来,我国建筑设计院现行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还是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很多建筑设计企业都没有应用好设计项目管理,没能完全的进入到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制度范畴内。具体说来,存在的问题如下:

  (1)体制不灵活

  设计院现行的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产物,其最重要的特征是高度集中统一。主要表现是:一是设计院的组织机构要按政府机构对应的形式来设置,无法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二是设计院的经营一般是按照党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由上级组织考察任命,经营者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三是设计院职工的积极性也难以得到充分调动。

  (2)主体定位不明确

  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是需要市场经济的参与方尽可能的灵活和独立,面对各种问题时都可以自主的做出决策。而我国的建筑设计院是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其定位却不明确:一是我国建筑设计院的独立性不够;二是我国建筑设计院在我国社会运行机制中仍然扮演政府相关部门的角色;三是我国建筑设计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很僵化,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3)企业运营的自主性不够

  我国建筑设计院虽然已经慢慢在走向正规,但是建筑设计院在运营过程中所掌握的权力并没有得到根本的保证。具体表现在:一是设计院运营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决策权都被掌握在相关部门手中;二是我国建筑设计院在我国社会运行机制中仍然扮演政府相关部门的角色;三是我国建筑设计院残留运行机制还相当明显,没能做到完全转变成现代企业。

  (4)责权不对等

  政府和企业由于执行主体不同,职能不同,其责任与权利自然也应该是不同的,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便有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权利严重不对等。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国家对设计院企业资产保持所有权,但是设计院只有经营权;二是政府永远是资产经营固定收益者,但是设计院却是风险承担者;三是企业资产经营的重要决策权由国家持有,但是造成的损失实际却由设计院和企业员工来承担;四是设计院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任免由政府来决定,而不是由市场来决定。责任和权利的不对称,已经成为设计院发展的严重阻碍。

  2.设计项目管理理论综述

  2.1相关定义

  哈罗德科兹纳在《项目管理-计划、进度和控制的系统方法》中提出项目管理的总体定义:项目管理是为一个相对短期的目标去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公司的资源。进一步来说,项目管理就是利用系统的管理方法将职能人员安排到特定的项目中去。

  由此,结合项目管理和设计的定义,笔者对建筑设计项目管理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建筑设计项目管理指的是以建筑设计项目为对象的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其通过寻找能够胜任的项目经理、工程师、设计师、概预算人员等来建立一个临时的专业设计团队对建筑设计项目实施高效率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从而来实现建筑设计项目全周期的整合,设计所需资源合理调配和设计项目目标的协调与优化。

  2.2设计项目管理通有的固有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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