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第3页)
本文共计3875个字,预计阅读时长13分钟。【 字体:大 中 小 】
依据《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则,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作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具有双项央求权,可恣意选择其中之一行使,且依据最高院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之规则,受害人可在开庭前变卦其央求权。关于上述两种央求权如何选择,笔者以爲应当思索何种方式可使受害人失掉的补偿最大化以及举证责任的有利性,同时也要思索行使权益的便利性和本钱、诉讼时效,当然也有学者以爲还要统筹受害人的心思要素,例如担忧被告住所地管辖法院具有偏袒性等。
值得留意的是,在我国的司法实际中,往往倾向于采用制止竞合方式(类似于法国),例如在医疗事故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中,通常是按照侵权责任来中止诉讼的,而在发作侵权性的违约时,则倾向于以违约责任中止处置,这固然有其实践上的逻辑依据,也可以简化顺序、节省诉讼资源,但是却剥夺了当事人的选择权,不利于民事责任补偿性与惩罚性的完成,甚至会对当事自然成不必要的时间、金钱上的担负,据此笔者以爲,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作竞合时,法律的首要动身点应该是维护公允、注重受害人的权益,给予其充分的选择权。


学案导学在初中生物实验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如何提高初中生物教学课堂效率的思考论文
高中生物教学的相关讨论论文
高中生物理实验实践能力研究论文
对高中生物教材改革的探讨教育论文
项目学习在初中物理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论文
浅谈高中物理的创新教学
物理实验论文优秀[15篇]
浅谈装修须防居室物理污染
职高物理教学中学生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浅谈
现代教育技术与高中物理教学的融合教学论文
物理教学中思维定势的利和弊论文
[精华]高中物理学习论文
农业经济管理现状与发展趋势漫谈论文
论合伙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
机械数控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论文
试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构建
德国著作权法中的私人复制与反复制问题
浅谈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
论我国诉讼费调节功能的缺失和改进